關于開展2020年度合肥經開區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年報填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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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05.17
根據科技部和省科技廳要求,請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科技部政務平臺進入高企認定工作管理網進行高企發展年報的填報(詳細流程見附件1),并于5月25日前填報完畢。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請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務必于5月25日前將高企發展年報填報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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