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蚌埠市2021年度國家高企統計快報報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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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2.01.04
根據省科技廳相關通知要求,現開展蚌埠市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工作。
蚌埠市的國家高企(附件4)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統計義務,將統計快報Excel版(附件1)按照要求上報至各縣科技部門聯系人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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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報時間和報送方式
(一) 2022年1月12日前,企業將附件1的可編輯電子版(excel版本)和蓋章掃描件(圖片或者PDF格式)發到各縣區科技局指定郵箱。
(二)2022年1月14日前,各縣區將附件1(電子版匯總表及所有企業掃描件)、附件2(電子版及蓋章掃描件)報送市科技局。如有企業未上報數據,請說明原因并加蓋科技局公章后的掃描件報市科技局聯系人。
全程采取電子件形式報送,企業和縣區均無需報送紙質件。
二、統計對象
有效期內的國家高企,包括2019年、2020年、2021年認定的國家高企。
三、注意事項
(一)所填報數據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統計數據,2021年12月財務數據沒出來的,請根據前幾個月進行預估后填寫。減免、優惠稅額當年沒有的,填寫上年數據。單位為千元(要避免單位錯誤造成數據產生較大偏差)。
(二)報送要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完整。要與高企認定和新申報的數據銜接,符合高企的基本門檻,填報數據還要與企業納稅申報表相吻合。
(三)未按時上報的國家高企將被記錄在案并影響高企認定,連續兩年無數據的企業將被取消資格并收回之前的優惠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