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六屆六安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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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03.25
根據《六安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規定,今年將開展第六屆六安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
二、申報條件
申報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以下簡稱申報組織)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市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3年以上的相應資質或證照;
2.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要求;
3.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滿2年以上,已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體系認證;
4.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標準制定、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達到市內外領先水平;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國家、省或市級質量監督抽查(檢查)不合格記錄;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概述、自評報告及實證材料組成。
1.申報表:申報組織應如實、完整填寫《第六屆六安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
2.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3.自評報告: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做法、成效和經驗(單獨成篇);對照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撰寫評價說明,可以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50000字;
4.實證材料: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內容,需提供證明性材料,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資料、與申報表中內容有關的材料、反映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材料、企業認為還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體清單見附件要求。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訂成冊,以上材料4單獨成冊,一律A4紙雙面打印、軟封面裝訂、字體統一為宋體小四號、行距1.5倍。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組織應于2021年6月10日前將完整的申報材料報至所在縣區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其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電子U盤(含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實證材料需要準備原件以備核查。
(二)推薦:縣區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收到材料后,在申報推薦表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統一匯總報至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對已獲得縣區政府質量獎、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可優先推薦。
6月底前完成對申報組織的資格審查,8月底前完成材料評審、現場評審和陳述答辯等環節,9月底前評審結束。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本屆市政府質量獎評選是《六安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新修訂出臺后的首次評選,請各縣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申報的組織宣傳工作。要充分發揮各地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動員,積極營造氛圍,真正把本地經營質量成就突出、質量效益顯著、核心競爭力強的申報項目推薦上來。
(二)認真把關。推薦單位應對申報組織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是否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等進行嚴格審核,確保各項信息準確可靠。
(三)加強培育。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培訓培育工作,對參加過卓越績效管理有關培訓的重點企業或組織,實施精準培育。原則上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推薦申報6家以上,其他縣區各推薦申報4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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