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合肥市3A級旅游景區2021年度復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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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01.21
為了全面加強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評定和管理,有效提升旅游景區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樹立旅游景區行業良好形象,促進旅游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按照《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有關年度復核工作要求,現就全市3A級旅游景區2021年度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核時間
2021年1月20日至2月28日
二、復核范圍
全市現有26家3A級旅游景區全部納入2021年度復核范圍。
三、復核組織
本次復核工作委托各縣(市)區、開發區文旅部門組織實施。我局將適時組織復核工作組隨機對各3A級旅游景區進行實地檢查。
四、復核要求
(1)各縣(市)區、開發區文旅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3A級旅游景區復核工作,這既是一次年度景區質量管理復核也是全年景區質量提升的總動員,各地借助景區年度復核工作契機,組織開展一次景區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2)景區復核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7775—2003),對照標準逐項逐條進行評分,并將復核結果當場向景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反饋,堅持問題導向,對存在的景區質量管理問題,復核組必須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時間,督促景區進行整改。
(3)各地復核結束后,請于2021年3月2日前向局資源開發處上報書面復核報告書、評分表和復核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并提出復核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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