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六安市市級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操作規程》要求,按照程序規范、操作簡便、權責明確、公正透明的原則,制定以下申報指南。
一、"一事一議"類項目
(一)申報范圍、類別及數量。重點支持兩類項目∶ 1.(A 類)市落地建設工業項目庫的優選項目。繼續在市開發區、金安區、裕安區、葉集區試點。支持項目個數在 10個左右。
2.(B類)支持經認定的市級"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和"SG+智慧應用"示范企業。申報范圍和認定標準另行公布。(二)申報條件。A類項目應為投資額較大、技術水平較高、建設進度較快、且符合我市五大主導產業或所在區首位產業支持方向、具有引領帶動和轉型示范作用的重大工業項目;B類項目(企業)應符合工業互聯網或"5G+"創新發展方向,建設成效顯著、帶動效應明顯、在行業內處于領先水平。
政策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
(三)申報材料。A類項目提供∶ ①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項目的基本情況,建設背景、建設內容、技術工藝、總投資及資金來源,以及各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②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③項目核準(備案)、環評、用地、規劃等項目前期工作審批文件;④項目設備投資(含軟硬件)明細;⑤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B類項目申報材料按相關文件規定提供。
(四)支持金額。A類依據項目在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 12月31日的設備投資額,按15%且不超過500萬元給予獎補。
B 類中"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依據其在規定時間完成的軟硬件投資總額,擇優按 50%給予獎補,不超過100 萬元;"5G+智慧應用"示范企業比照 5G+工業互聯網相關標準擇優獎補,單個企業不超過 20萬元。
(五)項目審定。相關縣區經信部門、財政部門須對推薦項目進行初審把關,并報經所在地政府(管委)同意后于 6 月5 日前正式行文(附擬支持項目材料)報市經信局,市經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進行核查,并根據項目核查情況、資金盤子綜合考慮提出"一事一議"支持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六)資金撥付。支持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市財政、經信部門按相關規定及時將項目資金撥付至縣區財政部門,縣區財政將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二、兌現政策類項目
(一)政策依據。主要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辦明電〔2020〕6 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貫徹落實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舉措的通知》六政秘〔2020 1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機器人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5 號)、《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機器人產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六政辦秘〔2018〕250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六安市返鄉創業工程的實施意見》(六政〔2018〕23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六政〔2018〕66
號)等政策文件。具體內容∶
1、落實疫情防控有關惠企政策。按要求落實省政府關于新
增產能增購設備投資補助的政策;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各地可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對納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工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利率 50%再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節假日期間、疫情防控期間加班加點生產的,各地可給予一定獎補。
2、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 2019 年度首次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給予企業一次性 10萬元獎勵。
3、支持機器人應用發展。鼓勵工業企業開展"機器換人"行動,實施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對符合條件的機器人應用企業,在
2019 年度(第二批)省獎補政策的基礎上,按照機器人設備購置額 20%予以不超過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支持返鄉創業工程。對初次認定為市級返鄉創業園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0 萬元。
5、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2019年度認定為省、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30 萬元、10 萬元(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對初次進入"專精特新"后備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 萬元;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 萬元;
對上年度評為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
(二)項目審核。市經信局根據各縣區項目申報情況進行嚴格把關,提出擬支持的重點項目名單和資金分配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三)資金撥付。市財政、經信部門按市政府批準分配方案及時將資金撥付至各縣區,由縣區財政部門負責將資金撥付至企業。除明確由市財政承擔的項目,相關縣區安排資金按比例予以配套,補助資金配套比例除市開發區與市財政按 3∶7 比例,其他縣區與市財政按 7∶3 比例。
三、技術改造類項目
(一)支持內容。依據《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提升行動的意見》(六政辦〔2020〕12 號),加大對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
1.對新認定的市級技改示范項目,每個獎勵 50 萬元;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綠色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獎勵 30萬元、20 萬元、 20 萬元,市級智能工廠、綠色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獎勵15 萬元、 10 萬元、10萬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獎勵 20 萬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獎勵 10 萬元。上級財政資金已給予獎勵的,市級不再重復獎勵。
2.對列入"市技改項目庫"的項目,凡上年度(2019 年)設備投資額達到 200 萬元以上的∶ 其中屬于我市首位產業裝備制造業的,按設備投資額
12%給予一次性獎勵; 屬于我市其它主導產業的,按設備投資額 10%給予獎勵; 屬于其它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按設備投資額 8%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300 萬元。
(二)項目審核與申報。各縣區對推薦申報的項目要嚴格把關,落實項目審核屬地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各縣區經信部門須對項目的真實性負責,同時避免與"一事一議"、機器人應用、疫情期間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增購設備等項目的重復申報。各縣區推薦項目于6月19日前將《技術改造類項目匯總表》報市經信局。
(三)資金撥付。市經信局會同有關單位根據資金規模對申報項目擇優提出補貼意見,并報市政府批準。補助資金配套比例除市開發區與市財政按 3;7 比例,其他縣區與市財政按7∶3 比例。
四、其他實施類項目
(一)實施內容。用于開展企業家培訓、信息化平臺建設及運行、支持企業參加"精品安徽"央視宣傳、承辦工業設計專項賽、
規劃編制、購買公共服務以及其他重點工作。
(二)操作程序。市經信局直接組織實施,并按照程序規范使用。五、管理監督
(一)項目單位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負直接責任,同一項目不得申報市級任何年度其他項目資金。(二)各縣區要將市、縣(區)財政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不得截留或挪用。
(三)縣區承擔初審和對項目資金的日常管理監督責任,對上報項目認真把關并對初審結果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四)相關事項涉及的會計、審計等中介機構對其出具報告的真實性、公正性負責。
(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按照各自職責對發展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對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截留、挪用、轉移或侵占獎補資金,擅自改變承諾實施事項等行為,視情況責令限期整改、停止撥付資金、限期收回已撥付的資金,同時按規定對項目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將項目單位及中介機構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單"、 3年內不得申報發展資金。對觸犯法律的單位和個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