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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號)文件和《2021年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文件精神,擬于近期受理2021年度政策兌現申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企業申報時間為2022年3月10日-25日,各科室初審截止時間為3月31日。
二、申報要求:
2021年度巢湖市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實行網上申報。政策申報主體首先在巢湖市產業政策信息管理系統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完成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巢湖平臺企業用戶操作手冊 (附件3)。企業(單位)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各科室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其中申報投資類補貼政策需同時報送2份紙質材料。市經信局將會同第三方對投資類補助需赴現場查驗,驗證付款憑證和發票的真實性、非重復性,并在發票原件上蓋章。
三、2021年政策申報條款和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
政策申報條款和材料參照《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號)和《2021年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文件。
四、申報要求
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和個人不享受政策支持。屬于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的項目不享受政策支持。申報的項目原則上須在巢湖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組織實施。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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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 年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
為貫徹落實《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號)文件精神,規范 政策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主體
在巢湖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不享受本政策, 屬于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的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項目原則上須在巢湖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組織實施。
二、申報審核程序
各條款申報和審核按“企業申報、部門初審、第三方審核、部門抽查復審、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等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1.申報時間
以巢湖市經信局在部門網站和巢湖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 統中發布的通知為準。
2.申報方法
(1)政策申報主體登陸巢湖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完成申報,對照自身經濟類型及發展實際,訂閱相關政策條款,并詳細閱讀實施細則和相關資金管理辦法,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按照市經信局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科室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 報材料。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巢湖平臺企業用戶操作手冊 (附件4)。
(2)各科室按照分配的用戶名登錄系統并對申報材料初審,對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初審后,統一遞交第三方審核,并在第三方出具審計報告后,部門抽查復核。其中,對投資類補助需赴現場查驗,驗證付款憑證和發票的真實性、非重復性,并在發票原件上蓋申報章。
3.兌現流程
各科室在受理項目申報材料后,在 20 個工作日內將申報材料整理齊全,提交第三方審核。所有材料在提交之日起
1 個月內審核完畢,第三方必須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理、合法、合規性負責。審核結果在巢湖市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經信局上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 10 個工作日內,將資金下達至市經信局。
三、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
①《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
②巢湖市工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③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掃描件;
④法人身份證掃描件。
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
(一)政策第1條:支持研發機構建設
1.安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為安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 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 20 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安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 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2.合肥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 心的企業進行一次性 10 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合肥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 心的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二)政策第 6 條:支持企業創新振興產品質量
1.安徽省新產品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的安徽省新產品,一個新產品給予企業 5 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安徽省新產品。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2.安徽工業精品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為安徽工業精品且未獲得省、合肥市獎 勵的企業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3.合肥市級品牌建設培育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品牌建設培育的企業,給予 企業質量管理團隊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合肥市級品牌建設培育的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4.“國際 QC 小組”、“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安徽省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五星級工業企業現場管理評價補貼
政策內容:對獲得“國際 QC 小組”、“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安徽省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五星級工業企業現場管理評價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質量管理團隊 2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5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國際 QC 小組”、“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安徽省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五星級工業企業現場管理評價的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三)政策第 7 條: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
1.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 給予企業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的規上 工業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2.省級、合肥市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
業、“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秀案例及解決 方案的企業、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 APP
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新型 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或新型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 發展試點(示范)企業、“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的企業、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 APP 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
(示范)企業、新型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或新型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企業,按照與省、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分別給予企業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省級、合肥市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 發展試點(示范)企業、“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的企業、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 APP 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
(示范)企業、新型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或新型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3.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 別給予企業 30 萬元、15 萬元配套獎勵。
申報條件:①被新評定為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 的企業;②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
申報材料:認定文件以及資金撥付文件。4.合肥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 業,分別給予企業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增的合肥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四)政策第 8 條: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
1.新引進工業項目補貼
政策內容:對租賃廠房設備投資 10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的新建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 10補貼。
申報條件:①項目已列入《巢湖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庫》;②項目已竣工。
補助范圍:包括生產設備(二手設備不在補助范圍)、生產線上檢測設備和環保設備的投資。每一項投資按“三單”即合同、發票(不含稅金額)、付款憑證最小值核算補助金額。補助期限以發票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報關單時間為準,項目補助期 2 年。
申報材料:①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附件
3);②
項目備案(核準)批復文件;③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消防、環評等單項驗收報告也可);④設備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和付款憑證(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必須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購置進口設備的補充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抵扣聯;⑤存在關聯交易的,必須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設備由市經信局委托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事務所出具評估報告定價。
2.企業技術改造補貼
政策內容:對存量企業升級改造設備投資 100 萬元以上 50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 15補貼,對按照合肥市轉型升級對標診斷,技術改造評估、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頂層設計服務標準進行改造的項目,再給予設備補貼的 20獎勵。
申報條件:①項目已列入《巢湖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庫》;②項目已竣工。
補助范圍:包括生產廠房、生產設備(二手設備不在補助范圍)、生產線上檢測設備和環保設備的投資。每一項投資按“三單”即合同、發票(不含稅金額)、付款憑證最小值核算補助金 額。補助期限以發票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報關單時間為準,項目補助期 2 年。
申報材料:①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附件
3);② 項目備案(核準)批復文件;③設備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抵扣
聯和銀行付款憑證(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必須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購置進口設備的補充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抵扣聯;④存在關聯交易的,必須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設備由市經信局委托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事務所出具評估報告定價。⑤對按照合肥市轉型升級對標診斷,技術改造評估、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頂層設計服務標準進行改造的項目,需提供對標診斷報告書,智能工廠、數 字化車間認定文件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頂層設計方案。
3.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含工業企業、項目、平臺)補貼 政策內容: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含工業企業、項目、平臺),按照與省、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 分別給予企業 3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被評定為省級、合肥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含工業企業、項目、平臺)。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五)政策第14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政策內容:經由合肥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對當 年實際發生的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 LPR 利率的 50 給予貼息。
申報條件:①當年推介的合肥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其當年
實際發生的一年期內貸款利息,按貸款發放當期 LPR(低于LPR 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最高
50貼息;②補貼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同一企業貸款貼息補貼金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財政貢獻(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市本級地方留成部分。
申報材料:①“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項目資金申請書(附件 4);②申請報告(書面承諾同意查詢驗證企業納稅、社會保險繳納、銀行貸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關內容)(附件 5);
③企業已發生貸款的“借款憑證”匯總表(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按銀行貸款合同編號匯總)(附件 6);④銀行貸款利息 支出明細表(附件 7);⑤附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借款憑證、銀行借款利息結算憑證復印件(每一筆貸款分別按貸款合同、借款憑證或貸款進賬單、借款利息結算憑證的順序裝訂, 所有文件都需相應的銀行核準并簽字蓋章);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項目資金匯總表(企業版)(附件 8);⑦近兩年企業完稅證明確認表(稅務大廳打印)。
(六)政策第 16 條: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
1.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且未 獲得省、合肥市資金獎勵的,給予 20 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2.合肥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為合肥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10 萬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合肥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七)政策條款第17條:鼓勵加快升規入統
1.工業企業首次升規企業管理團隊獎勵(本條款在合肥市政 策中兌現)
政策內容: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20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不包括退規再升規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按屬地由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統一申報、提交申請報告;②新增規上工業企業名單。
2.工業企業連續3 年穩規獎勵(本條款在合肥市政策中兌現) 政策內容:對首次升規企業獲得首次升規企業管理團隊獎勵 后,連續 3 年給予穩定在規上的企業當年新增我市貢獻 50最高
50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①當年新增的規上工業企業(不包括退規再升規 的企業);②企業當年在合肥市域范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較上一年度存在新增部分(以稅務局納稅信息為準,如企業上一年度地方財政貢獻為負數,視作基數為零)。
申報材料:①按屬地由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統一申報、提交申請報告及企業新增貢獻情況表;②近兩年企業完稅證明確認表(稅務大廳打印);③由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1
月 1 日-12 月 31 日)在合肥市域范圍實際繳納凈入庫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新增我市貢獻情況說明材料; ④新增規上工業企業名單。
3.返規工業企業企業管理團隊獎勵
政策內容:對返規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10 萬元獎勵 (第一年在庫給 5 萬,第二年在庫再給 5 萬)。
申報條件:當年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及第二年穩定在庫的(退規再升規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按屬地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居巢經開區經信部門統一申報、提交申請報告;②新增規上工業企業名單(退規再升規的企業,市經信局提供名單)。
(八)政策第 18 條:激勵企業擴大規模
1.企業上臺階獎勵
政策內容: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3 億元、5 億元、8 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10 萬元、15 萬元、20 萬元、25
萬元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0 億元、15 億元、20 億元、25 億元、30 億元、50
億元及以上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30 萬元、35 萬元、40 萬元、45 萬元、50 萬元、70 萬元分檔獎勵,50
億元以上每一個 5 億元增加獎勵 5 萬元。
申報條件: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3 億元、5 億元、8 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10 萬元、15 萬元、20 萬元、25 萬元獎勵;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0 億元、15 億元、20 億元、25 億元、30 億元、50 億元及以上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30 萬元、35 萬元、40 萬元、45 萬元、50 萬元、70 萬元分檔獎勵,50 億元以上每一個 5 億元增加獎勵 5 萬元。
申報材料:①經審計的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②企業增值 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2.制造業龍頭企業獎勵
政策內容:對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 20 億元的制造業龍頭企業,給予管理團隊該企業當年新增我市貢獻 10最高 100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 20 億元的制造業龍頭企業
申報材料:①經審計的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②近兩年企 業完稅證明確認表(稅務大廳打印);③由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1 月 1 日-12 月 31 日)在巢湖市域范圍實際繳納凈入庫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新增我市貢獻情況說明材料。
(九)政策第 19 條:支持新增市場主體
政策內容:對新辦自注冊之日起一個年度內營業收入達到100 萬元以上的小微工業企業,予以 1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新辦自注冊之日起一個年度內營業收入達到 100 萬元以上的小微工業企業。(具體時間段以每年申報通知為準)
申報材料:納稅申報系統中導出的利潤表。
(十)政策第 21 條:鼓勵創建節水型企業
政策內容:對上年度用水量 2 萬立方米以上、自主開展合肥 市級節水型企業創建并且獲批的工業企業,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上年度用水量 2 萬立方米以上、自主開展合肥市級節水型企業創建并且獲批的工業企業。
申報材料:批準認定文件(公告文件)。
四、附則
1.申報主體在規定期限內未發生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申報 企業(或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申報主體原則無需紙質材料,具體以申報通知要求為準。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 予以追回,并納入巢湖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 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3.本細則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82613781(市 經信局)。
4.本實施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若國家、 省、市出臺新的規定,按上級規定執行。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