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銅陵市地方標準體系,服務全市經(jīng)濟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安徽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銅陵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現(xiàn)面向全市公開征集2022年度銅陵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銅陵市地方標準制訂計劃項目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申報范圍
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在農業(yè)、工業(yè)、服務業(yè)以及社會事業(yè)等領域制定地方標準。產(chǎn)品及產(chǎn)品檢驗方法標準不予制定地方標準。
二、申報要求
(一)2022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申報時間為2月15日-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將根據(jù)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要求適時下達急需計劃項目。
(二)市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為項目歸口單位,負責組織標準項目的征集、遴選和申報工作。市標準化研究中心應積極與各申報單位和本行業(yè)歸口單位對接,做好技術支持和申報服務工作。各歸口單位需將材料匯總后統(tǒng)一報市市場監(jiān)管局標準化科。
(三)申報材料需紙質和電子版各一份,包括:
1.銅陵市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函;
2.銅陵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
3.銅陵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見附件2);
4.申報的銅陵市地方標準草案框架(文本寫到二級目錄);
5.項目內容涉及專利的,應提供專利的相關證明及專利持有人授權文件,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注意事項
(一)請按照申報范圍報送項目選題,超出申報范圍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項目均應由歸口單位蓋章,否則材料不予受理。
(三)各歸口單位應擇優(yōu)遴選項目牽頭單位,廣泛吸收業(yè)內有影響力的單位參與起草工作。各歸口單位之間應提前做好溝通協(xié)調,避免項目交叉重復。
(四)《銅陵市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函》應由歸口單位提供。
(五)項目立項后原則上完成時限不得超過18個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負責起草單位向市市場監(jiān)管局報批,但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計劃時間內逾期未完成的項目自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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