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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的通知》(蚌發〔2022〕20號)要求,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實施細則(科技局部分)》,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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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實施細則
(科技局部分)
為支持我市各類創新主體科技創新,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本著透明、高效、規范、公正的原則,根據市委市政府《市級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須是在蚌埠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機構(含安徽科技學院蚌埠龍湖校區),符合科技創新政策相關條款的規定,依法納稅,并按規定繳納社保費,有失信行為且未修復的單位不享受政策支持。政策條款有特殊規定的按具體規定執行。
二、申報及審核程序
(一)注冊。申報主體登錄“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特殊情況按通知執行。
(二)申報。
1.申報主體根據科技創新政策實施細則、相關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實際情況,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
2.申報主體關注市級產業政策信息管理系統和市科技局網站,按申報通知的要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及時關注相關審核意見,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等工作。
(三)審核。
1.各縣、區科技管理部門聯合縣區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等開展初審并推薦。
2.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或組織專家評審,審核情況經局長辦公會和局黨委會審議后形成審核結果。
(四)公示。審核結果商市財政局同意后,通過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和市科技局網站向社會公示。
(五)撥付。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相關程序及時撥付資金。三、申報時間
本實施細則政策條款申報時間以市科技局和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通知為準。
四、具體條款、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中由市科技局牽頭兌現政策共24條,其中,免申即享類2條、需申報類6條、省級政策16條。
免申即享類項目只需在市級產業扶持政策管理系統免申即享專欄填報基本信息表即可,不需提供其他申報材料。
省級政策項目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需申報類項目各條款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和各條款細則內要求的其他材料:
(1)誠實信用承諾書(見附件);
(2)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在線填報)。
五、附則
1.本實施細則涉及企業的獎勵補助支出,對市級出臺及省要求地方配套涉企政策,市與縣按照3:7比例分擔,市與區按照5:5比例分擔。涉及地方貢獻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2.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3.對于推薦申請省級政策支持的,如省級政策有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4.本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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