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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兩強一增”行動計劃,推進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工作,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補助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財農〔2022〕467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漁函〔2022〕79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快推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達標治理項目,發揮中央財政資金的帶動作用,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已通過市農業農村組織的專家評審,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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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實施“兩強一增”行動計劃,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對優質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求,加快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水產養殖尾水達標治理,進一步提高池塘養殖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二、基本原則
(一)整體推進,示范帶動。在轄區范圍內,連片池塘整體規劃設計,整體組織實施,并建立健全后期管護機制,持續穩定解決養殖尾水處理問題。發揮好試點的示范帶動作用,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治理模式。
(二)市場主體,政府引導。注重發揮蔡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養殖漁民等作為參與者、建設者和受益者的主體作用。強化政府引領、政策撬動和資源集中、要素集合,全力引導調動各方參與主體的積極性、能動性。
三、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試點建設一批標準化、集約化、機械化、智能化、清潔化的規模養殖基地,實現改造后池塘養殖綜合生產能力有效提高,養殖尾水處理穩定解決,管護水平明顯提升,促進水產養殖綠色高質量發展。2022年完成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5000畝任務,力爭到2025年,輻射帶動試點區域水產品供給能力穩步提升,實現我區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和達標排放的池塘面積比例達到80%以上。
四、組織實施
(一)實施主體選擇。項目實施主體(補助對象)為大通區已經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正常經營的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養殖漁民,且應符合以下條件:擬改造的集中連片內陸池塘在《大通區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劃定的養殖區、限養區內;持有選址區域的《水域灘涂養殖證》或《不動產登記證》確權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二)實施內容。試點以結果為導向,參照《安徽省綠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指導性建設規范(試行)》(皖農漁函〔2022〕65號),根據生產實際因地制宜確定實施內容,確保改造的池塘達到綜合生產能力提升、尾水達標治理等試點目標要求。
1.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重點開展整形清淤以及護坡道路、溝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設施的養殖池塘改造相關項目。
2.尾水達標治理。重點開展底排吸污、曝氣增氧、生態沉淀過濾、魚菜共生等養殖尾水治理等相關項目。
3.水質監控和環境調控系統。支持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養殖水域環境監測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增氧控制系統、精準投飼系統,遠程智能控制系統等。
4.建立管護機制。按照建管一體的要求,統一謀劃建設、運管和管護。統籌考慮政府事權、資金來源、受益群體等因素,合理確定管護主體,壓實管護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社會各類主體參與管護。
(三)獎補標準。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要求,我區將結合確定的具體任務,統籌安排使用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按照省級制定的建設規范,積極探索推行符合生產實際的改造建設具體標準、市場主體自愿按標準改造、驗收合格后適當補助的獎補模式。原則上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對實施主體每畝養殖池塘改造的獎補標準造價的50%(已享受農業機械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每畝補助上限不超過3000元。鼓勵實施主體加大自籌資金投入,提高畝均投入標準。
(四)實施期限。本次實施項目應為2022年6月以來實施的內容,未實施的項目必須于2022年7月底前開工,11月底前竣工。
五、有關要求
(一)項目主體申報
申報單位:已經我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正常經營的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養殖漁民。
申報條件:
1.單個項目選址原則上坐落在集中連片淡水養殖池塘面積不小于3000畝的區域,改造面積在3000畝以上。
2.屬地政府重視程度高。所在鄉鎮高度重視水產養殖發展,有明確的產業發展意見或規劃,已形成有效的組織協調機制。
3.優先支持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
4.納入失信的企業或個人不得申報。
申報材料:
1.《大通區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項目申報表》(附件1)。
2.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申報單位應委托具有漁業或農業工程設計乙級以上資質的單位按照《集中連片內陸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實施方案編制要求》和《集中連片內陸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實施方案格式》(附件2和3)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3.項目實施單位持有《水域灘涂養殖證》。
4.自籌資金配套能力承諾書(附件4)。
5.其他相關材料,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和生態養殖示范區批文及近年來企業或個人獲得各項表彰和榮譽等相關材料。
(二)完善項目實施程序
1.公開競爭立項。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和競爭立項工作。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個人按申報通知要求規定時間內自主報送申報材料,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及時邀請市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有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論證,專家組評審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后,確定項目實施主體。對未被預立項的納入儲備項目,次年優先立項。
2.過程監管。項目建設主體對設施建設擁有所有權,基礎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等事項須全程留痕。土建工程要履行簡易招標程序,有施工合同和支付施工單位的資金轉賬支付銀行回單,施工前、中、后至少有對比圖片6張。設備購置要履行詢價程序,有購買合同和資金轉賬支付銀行回單。同時承擔安全建設運營的主要責任。
3.組織驗收考核。項目實施主體完成項目建設內容后,向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提交驗收申請材料,由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財政局會同項目所在地鄉鎮和相關部門邀請技術專家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進行初驗,對項目申報內容的規范性、建設內容的一致性、技術方案的符合性等開展核驗,并附相關預算、決算和審計等有關佐證材料,同時承擔項目的實施主體還應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水質達標排放的檢測報告。初驗合格后,將及時申報市級驗收,市級驗收合格,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經區農業農村水利局黨組同意,撥付項目補助資金。加強檔案管理,項目資料要嚴格歸檔,享受補助的設備設施要設立專門的標識編號,接受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的重點抽驗。
(三)嚴格資金使用。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執行,申請財政獎補資金,須先申請備案、自主實施,經驗收達標審計后,兌付獎補資金。項目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對于騙取、套取、擠占、挪用、違規發放等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建設主體要做好項目的預算、決算和審計等必要程序,要完善建設材料出、入庫制度,做好登記,項目建設完成通過縣級初驗并經市級驗收后,一次性撥付補助資金。
(四)嚴明管理責任。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政策宣傳,明確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要求,統籌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實施進度的調度以及驗收考核的組織協調、項目總結提煉和推廣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規范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環節和流程,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主體所在鄉鎮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統籌協調功能,為企業項目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加強調度和監管,確保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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