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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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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聚焦延鏈補鏈強鏈,著力推進我市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
支持項目建設。對符合《合肥市招商引資大項目認定導則》相關認定標準的光伏產業項目,可申請享受“一事一議”政策支持,通過代建廠房、投資補貼等方式支持項目快速投建。支持具備資源要素的區域建設配套產業園,招引集聚材料、設備、系統集成等配套環節。鼓勵龍頭企業“以商招商”引進配套企業,對產業鏈招商成效突出的企業管理團隊或個人擇優給予獎勵。有關國有投資平臺、引導基金、專業化基金通過市場化方式支持企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
第二條
推進轉型升級。支持存量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對存量企業升級改造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支持光伏制造企業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級,對投資50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存量企業擴建先進產能項目,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優先予以保障。
第三條
激勵擴大規模。對光伏產品制造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的,分檔給予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對營收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8億元的產業鏈產品制造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獎勵。
第四條
鼓勵技術創新。支持企業對標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研發生產高效率、低衰減產品,對新進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異質結(HJT)、鈣鈦礦等下一代電池,疊瓦、多主柵等高效組件,以及建筑光伏一體化材料、新能源微電網、柔性并網等技術研發項目,支持申報省、市“揭榜掛帥”類項目。支持光伏產業鏈重大創新研發、檢驗檢測等專業服務平臺建設,對軟硬件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
第五條
支持分布式應用。支持光伏在城建、交通、農業等領域應用。鼓勵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工業園區、特色居民區建設光伏發電系統。對裝機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頂光伏、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已經納入合肥市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目錄項目,繼續實行固定補貼政策,度電獎補標準及年限按照項目并網時政策執行。
第六條 拓展應用場景。對“光伏+5G”“光伏+制氫”“光伏+充電”等“光伏+”創新應用項目,擇優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2元/瓦的一次性補貼,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進入國家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的項目優先納入補貼范圍。
第七條
推進多能互補。支持儲能集成系統規模化應用,鼓勵光伏、儲能、充電基礎設施等靈活結合的源網荷儲一體化系統建設。對裝機容量1兆瓦時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不超過2年,同一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八條 發展智能運維。支持光伏運維智能化、數字化發展,提升光伏發電效率,對集成故障診斷、遠程監控、無人機巡檢等功能的智慧運維平臺,在合肥地區運維電站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按照發電量每千瓦時不超過0.01元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發改委等部門負責解釋,另行制定實施細則。本政策與市級其他產業政策同類條款不重復享受,資金實行總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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