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合肥市高成長企業培育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
作者:
編輯:
來源:
發布日期: 2021.03.03
《合肥市高成長企業培育扶持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合肥市高成長企業培育扶持若干政策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之都的實施意見》(合發〔2018〕18號)精神,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支持高成長企業不斷做大做強,加快成長為重要的創新發源地,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建立高成長企業培育庫
建立高成長種子企業、潛在瞪羚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5個梯隊的高成長企業培育庫,每年遴選一批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成長速度快的企業入庫,對入庫企業按年度實施動態管理。
二、支持企業研發創新
鼓勵高成長企業申報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入庫的高成長企業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按如下條件給予獎補:當年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30%的高成長種子企業、超過15%的潛在瞪羚企業、超過10%的瞪羚和獨角獸(含潛在)企業,分別按照研發費用的50%、20%和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當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支持服務企業融資
建立財政風險補償機制,設立高成長企業培育貸,利用金融產品風險池資金支持高成長企業融資,對貸款擔保損失給予最高50%財政補貼。對擔保公司按貸款金額1%/年的標準收取保費、商業銀行按照同期限LPR利率發放貸款,高成長種子企業單戶貸款金額上限500萬元、潛在瞪羚和瞪羚企業單戶貸款金額上限1000萬元、潛在獨角獸和獨角獸企業單戶貸款金額上限2000萬元,財政給予商業銀行貸款金額1%貼息、擔保公司1%擔保費補貼。
四、發揮引導基金效用
加大天使投資基金投資力度,充分發揮市科創投資基金、濱湖科學城投資發展基金等政府性引導基金作用,積極與社會資本合作,通過直投或者設立子基金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高成長企業優先給予支持。支持社會資本成立專項基金直投高成長企業。
五、搭建基金聯動聯投平臺
成立項目對接委員會,搭建共享投資項目池,實現已投項目和儲備項目共享,根據企業所屬不同梯隊,進行投資銜接,針對共享投資項目池形成共投、跟投、追投的聯動培育體系。
六、推動企業管理水平提升
組建高成長企業培育專家咨詢團隊,為企業提升戰略規劃能力、規范企業經營管理提供智庫支持,針對企業開展戰略合作、商業模式、人力資源、市場策劃咨詢服務等。
本政策與其它市級專項政策同類條款,原則上不重復享受。本政策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