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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安徽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安徽省民營龍頭企業倍增行動計劃》(皖民營〔2022〕1號),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產業帶動作用大、在行業中頂天立地的民營龍頭企業,推動我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對標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和安徽省民營企業營收100強,按照“鞏固提升入圍的,培育一批有潛力的,加快形成有質有量的企業群體”總要求,聚焦政策、要素和服務資源,推動我市民營企業規模和質量雙提升,到2025年, 力爭有2家企業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力爭有20家以上進入安徽省民營企業營收100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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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措施
(一)建設培育庫。綜合各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重點推薦以及我市民營企業發展情況,首批篩選出3家有望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32家已進入或有望進入安徽省民營企業營收100強的企業,建立全市民營龍頭企業培育庫,實施“一企一策”綜合政策扶持,動態跟蹤培育企業經營發展情況,定期調整培育庫企業名單。(市經信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政務環境。積極支持培育企業申請國家和地方各類財政專項資金、政府性產業投資基金,相關部門做好政策答疑,及時兌付資金。對于培育企業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大項目,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加大有效投入。鼓勵培育企業實施增資擴產,擴大在本地投資規模。各縣市區、開發區將培育企業投資項目納入本地重點投資計劃,全力保障項目各生產要素供給。對投資5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納入市重點項目協調調度機制,在項目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標安排方面予以重點保障。(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開展并購。鼓勵培育企業依托自身優勢采取并購重組、產業投資等方式整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研發創新機構,迅速做大企業規模,打造具備管理、結算、營銷、研發等功能的總部型企業。鼓勵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股權投資基金等為企業提供并購重組的資金支持。(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金融局、人行蕪湖中心支行、蕪湖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創新能力。鼓勵培育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創新機構。支持培育企業牽頭組建產業鏈創新聯合體(共同體),聚力“卡脖子”技術攻關。支持培育企業申報國家、省、市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研計劃、工業強基等項目。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建設質量強市的若干政策規定》中相關獎補政策執行。(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公管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上市掛牌。支持培育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優先列入我市上市企業培育庫,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企業上市輔導工作,優先推薦通過各種渠道上市,成功上市企業可按照《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企業上市五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享受有關獎補政策。支持已上市的培育企業開展增發、配股、可轉換債等融資工作。(市金融局、蕪湖銀保監分局、人行蕪湖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大力“雙招雙引”。圍繞市十大新興產業大力開展“雙招雙引”工作,精準對接優質企業,招大引強。對符合重大招商項目標準且需市級財政支持的重大招商項目或成長性高、帶動力強、地方貢獻大的項目可按照《蕪湖市重大招商項目“一事一議”實施辦法》有關程序確定支持政策。鼓勵培育企業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對招引的人才按照我市人才政策予以落實。(市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委人才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上規模上榜單。鼓勵民營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 50 億元、80 億元、100 億元、150 億元、300 億元及以上,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當年全市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且當年盈利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按《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中相關獎勵政策執行。對爆發式增長,兩年內翻三倍或五年翻五倍等對全市經濟做出突出貢獻的百億元企業,設立垂直崛起獎,按“一事一議”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一次性專項獎勵。(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創優企業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區加強與培育企業的日常溝通聯系,依托“暢聊早餐會”、企業服務工作聯席會議、“企業家接待日”等服務企業渠道,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發展中的突出問題。積極實施服務企業“百分之一”工作法,助力培育企業降本增效。(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民營龍頭企業倍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成員單位細化工作職責,確定發展目標和培育對象,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開展民營龍頭企業培育工作,做好企業發展服務保障,定期調度培育工作開展情況。(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設服務綠色通道。金融機構、海關、港航等單位應為培育企業提供融資、通關等綠色通道服務。行政執法單位要加強對培育企業的指導服務,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政府相關部門和醫院、機場、鐵路等單位要為培育企業提供便捷、優質服務。屬地政府對培育企業重點人才子女就讀或轉學,予以優先安排。(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宣傳引導。積極發揮媒體作用,深入發掘,大力宣傳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市政府對于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和安徽省民營企業營收100強的企業予以通報表揚,并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高管按照我市人才政策落實相關優待服務。(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市委人才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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