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標準化發展的實施意見》(皖發〔2022〕10號)文件精神,推進我市標準化戰略實施,加快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合肥標準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合肥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面向全市公開征集2022年合肥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市地方標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0551-65300128
一、申報范圍
為滿足本市自然條件、風俗習慣及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地理標志產品等特殊技術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產品及產品檢驗方法標準不再制定地方標準。標準項目申報重點領域為:
(一)現代農業生產、農業社會化服務、美好鄉村建設領域;
(二)綠色產品分類和評價、綠色消費領域;
(三)生產性服務、生活性服務、高新技術服務等服務業領域;
(四)行政管理、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城市安全領域;
(五)節能減排、綠色建筑、環境保護、電子商務、智慧城市領域等。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程序
1.申報時間: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歸口單位)負責本部門、本行業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各企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可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填寫《合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附件1)、合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3.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本行業的重點工作需要對項目進行審核遴選,提出本年度擬立項計劃項目。并將合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附件1)、合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附件2)、合肥市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函(附件3)等材料匯總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同時將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
4.項目提出單位、起草單位需能夠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技術、人員和資金保障,具備規范編寫地方標準、一年內完成項目任務的能力,并在標準發布之后推動標準的貫徹實施。
(二)申報材料
地方標準申請立項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紙質版1份及word電子版:
1.合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附件1);
2.合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附件2);
3.合肥市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函(附件3);
4.合肥市地方標準草案;
5.標準項目內容涉及專利的,提供專利的相關證明及專利持有人授權文件,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申報地理標志產品標準應提供該產品的獲批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標準名稱應與獲批產品相同。
三、注意事項
(一)請按照申報范圍報送項目選題,超出申報范圍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項目任務書由負責起草單位和參與起草單位按表格要求蓋章,并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報送。
(三)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擇優遴選項目牽頭單位,廣泛吸收業內有影響力的單位參與地方標準起草工作;推薦項目應具備一定的研究和實踐基礎,技術要求合理,構思成熟,適合全市推廣應用。
(四)《合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等電子版材料請由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統一發送至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