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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產業園區”科技成果全鏈條孵化體系,加快科技成果“三就地”,助推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大做強,市科技局牽頭起草了《合肥市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將文本發送貴單位征求意見,請認真研究,于5月23日(星期一)上午11:00點前,將反饋意見書面蓋章掃描后通過政務平臺或郵件發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可編輯電子版同步發送,無意見也需蓋章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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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是科技成果的“催化劑”、促進轉化的“助推器”、產業發展的“加速器”。為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產業園區”科技成果全鏈條孵化體系,加快科技成果“三就地”,助推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大做強,特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堅持“政府引導、國資帶動、市場主導、分類推進、質量并舉”,按照“達標即準”的原則,加快建設覆蓋全市的“眾創空間+孵化器”科技成果孵化平臺,全面提升團隊成果孵化、科技企業培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培養的能力,為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每年新增市級及以上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不低于30家,培育國家級后備梯隊不低于20家,力爭“十四五”末國家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達到100家,實現國家級孵化載體縣(市)區、開發區全覆蓋。
二、工作舉措
(一)支持依托國有資源建設孵化器眾創空間。鼓勵在肥國有企事業單位依托自有物業,發揮資源、渠道及資本優勢,興建孵化器眾創空間。安徽創新館和市產投集團、興泰集團、濱投公司、科創集團等市屬國有平臺公司,以及具備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每家每年新建1家以上市級及以上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到2025年底,依托在肥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建市級及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30家以上。(牽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國資委、安徽創新館服務管理中心,配合單位:市產投集團、興泰集團、濱投公司、科創集團等,中科合肥技術創新院等在肥新型研發機構,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支持依托高校院所科教資源建設孵化器眾創空間。加強校(院)地聯動,支持高校院所依托科教、人才等資源優勢,自辦或聯合縣(市)區、開發區及平臺公司,創辦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支持中國科大依托“科大硅谷”,支持中科院合肥物質研究院依托大科學裝置集中區,建設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空天信息等專業孵化器。支持合肥國家大學科技園、安徽大學國家科技園建設運營,支持中國科大、合工大等在肥高校積極申建國家大學科技園。支持引進省外知名高校院所在肥建設孵化器。在國家高新區探索柔性引進國外高端人才領銜設立離岸孵化器。到2025年底,依托高等院校新建孵化器和眾創空間20家以上。(牽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投促局,中國科大、中科院合肥物質研究院、合工大、安徽大學等在肥高校院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支持依托龍頭企業產業資源建設專業孵化器。支持京東方、科大訊飛、華米科技、蔚來汽車、合肥海爾等重點產業鏈龍頭骨干企業,依托產業鏈上下游資源,與高校院所、知名服務機構等合作共建專業孵化器,深化產學研合作,聚焦上游供應鏈企業,實現產業鏈薄弱環節重點突破,推動“強鏈、補鏈、固鏈、延鏈”取得實質進展。到2025年底,依托龍頭企業建設具有產業特色的孵化器眾創空間30家以上。(牽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政府國資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支持利用閑置房產資源建設孵化器眾創空間。鼓勵和支持各類主體按照市場規律改造升級,優化再利用閑置廠房、倉儲用房、商業用房等存量閑置房產資源,引入專業運營機構,聚焦重點產業、金融資本、創業培訓等,興建孵化器眾創空間。到2025年底,依托閑置房產建設具有差異化、特色化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20家以上。(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房產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支持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品牌輸出。鼓勵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在事先向市科技局進行備案后,對本市范圍內的其他孵化載體(包括未被認定為市級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進行管理和品牌輸出,促進缺乏管理運營資源的縣(市)區、開發區加快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
(六)支持在運營孵化器眾創空間可持續發展。鼓勵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運營單位提升服務能力,加強從業人員和創業導師隊伍職業培訓,為在孵企業提供研發創新、成果轉化、政務幫辦、創業指導、投融資對接等服務,每年對市級及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績效評價,推出一批優秀標桿性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加大宣傳,營造發展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支持政策
1.對建設屬于本市重點產業領域的市級孵化器,首次認定為省級、國家級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對市級眾創空間首次備案為省級、國家級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經費支持方式為差額補助,單個孵化器獎補總額最高100萬元,單個眾創空間獎補總額最高5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國家大學科技園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
2.對首次認定為專業型孵化器且屬于本市重點產業領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新備案為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此條政策與第1條政策疊加享受。
3.對利用建成3年及以上的閑置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商業用地(房)等存量閑置房產資源興辦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經市科技局確認,按照孵化場地改造費用 50%比例最高不超過500 萬元給予補助;對孵化服務提供的寬帶網絡、公共軟件服務費用按照 50%比例給予補助。
4.對接受管理和品牌服務后被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的,分別補助輸出方10萬元、20萬元和5萬元、10萬元,主要用于管理團隊的獎勵,每年補助輸出方的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5.對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年度評價為優秀的市級及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孵化企業在孵期間或畢業后1年內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所在孵化器、眾創空間10萬元經費資助。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建立加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委、市政府分管市領導擔任總召集人,市科技、發改、經信、財政、教育、自然資源規劃、房產、國資委、商務、文廣新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研究解決工作開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負責協調落實日常具體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行動方案提出的總體目標和具體舉措,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加強協調聯動,抓好有效落實(牽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合肥市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二)強化政策資金扶持。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市科技局要創新舉措,強化政策資金從快從優兌現落實,同時做好政策跟蹤評估,不斷增強政策的科學性、精準性和針對性。(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三)加強目標任務考核。將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工作納入市自主創新考核體系,每月督查落實工作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加強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評價和動態管理,建立月度信息報送制度,各縣(市)區、開發區每月定期報送轄區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工作進展和指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日常工作推進和委市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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