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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 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 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3 〕 26號)要求,現就我市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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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范圍(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20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請
1.企業自評。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評,自評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注冊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網”)進行注冊,審核通過后進行申報。企業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于申報截止時間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對涉密企業,須將高企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3.查閱確認。企業申報材料由國網直接導入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網”),無需在省網重復提交。申報企業須于申報截止時間 10 日后,登錄省網查閱確認上傳的申報材料情況。登錄省網需注冊,并選擇阜陽市科技局作為注冊審核機構。
(二)中介機構注冊
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在省網注冊登記,并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見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見附件 1)。已注冊的中介機構如需更新證明材料,用原用戶名和密碼重新登錄上傳提交。
(三)各縣市區(含阜陽經開區、阜合園區,下同)初審推薦
各縣市區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為轄區內企業申報做好服務,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并形成推薦意見。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要立足自身職能,健全部門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及時了解高企申報工作進展,定期進行溝通、磋商,及時解決高企申報過程中的各類問題,合力推進高企申報工作。聯合工作機制應包括以下內容:
各縣市區科技部門主要審核總體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對應領域是否準確、知識產權的數量和有效性;研發項目的管理制度、立項報告、結題驗收等材料是否缺項;科技成果轉化等證明材料是否缺項等。
各縣市區稅務部門結合企業財務報表以及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查看企業重點財務指標的一致性及勾稽關系;對照高企申報條件要求,指導企業規范歸集研發費用,建立研發費用一級科目或設置輔助賬;審核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和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是否齊全,審核企業近3 年研發費用和近1年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占比是否達標等。
各縣市區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對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進行資質審核,如發現不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抄送市科技局。
有條件的縣市區可組織相關業務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輔導,幫助企業提高申報材料的質量。有條件的縣市區可組織人員赴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對現場核查中發現有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
(四)會審推薦
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將根據縣市區推薦情況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會審,開展抽查,并形成推薦意見上報。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企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活動、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企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權屬變更。
(三)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予以說明。
(四)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五)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在國網的申報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一致,系統內上傳的所有證明材料須采用 PDF格式;認定申請書須通過國網打印,且要保持條形碼完整;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或符合邏輯關系,否則相關數據將不予采信;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企業報送的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處須注明企業名稱,申報年度,所在縣市區。
(六)通過省專家評審的企業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進入國網在線打印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簽字、蓋章后將紙質材料按附件 1順序裝訂成冊(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須一致,一式兩份),報送至各縣市區科技部門,由各縣市區科技部門統一報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七)今年是貫徹落實全省科技企業“雙倍增兩清零”的起步之年,各縣市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對照工作任務,深挖潛力,積極組織動員申報,確保完成年度目標。
五、申報時間及方式
2023年全省高企認定分三批組織評審,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一)會審材料報送時間:各縣市區科技部門分別于2023年 4月10日前( 第一批)、6月10日前(第二批)、 8月10日前(第三批)統一將擬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草本(膠裝)一份,以及與財政、稅務部門聯合行文的推薦函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匯總表》(見附件 4)《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基本信息匯總表》(見附件5)報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推薦函和附件 4、5的掃描件以及電子版發送至。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自行確定本區域申報截止時間,并通知轄區內企業。
(二)推薦上報省認定辦: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組織開展申報材料會審,審核通過的予以推薦上報。同時,各推薦企業按會審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后及時在國網系統提交申報材料。提交國網系統具體截止時間是:第一批: 5 月15日;第二批:7 月 15日;第三批:9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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