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及復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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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2.11.04
根據《六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六安市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六經信綜〔2017〕154號),組織開展2022年度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同時按規定對有關市級工業設計中心開展復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六安市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0551-65300128
一、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
(一)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應為六安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符合《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企業兩年內(截止申請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二)申報材料。申報企業應按照規定提交《六安市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企業工業設計中心)》(附件3)、《六安市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工業設計企業)》(附件5)及相關佐證材料。
二、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
(一)復核對象。根據《辦法》中每兩年復核一次的要求,本次復核對象為2019年度認定的13家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名單詳見附件2)。
(二)復核材料。復核企業須填寫《六安市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見附件4),同時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因市級工業設計中心所屬企業發生更名、重組、注銷等調整的,應及時報市、縣經信主管部門,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三、有關要求
1.各縣區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嚴格對照管理辦法做好業務指導、材料審查、現場核查等工作。
2.原則上各縣區擇優推薦1戶工業設計中心。
3.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不予推薦。
4.請各縣區于11月15日前將推薦文件、現場核查表(附件6)、企業申報材料(蓋章紙質1份,電子版1份)報送綜合法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