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皖經信產業〔2014〕184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同時按規定對有關省級工業設計中心開展復核?,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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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
(一)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應為安徽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符合《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
(二)申報材料。申報企業應按照規定提交《安徽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附件1、2)及相關佐證材料。企業內設工業設計中心請填報附件1,工業設計企業請填報附件2,佐證材料清單詳見附件5。
(三)申報程序。本次申報采用線上和線下申報相結合的方式。
1. 企業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企業云平臺,通過數據報送入口在“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平臺”報送入口進行填報。同時準備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紙質材料需與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一致。
2. 縣級經信部門對企業所填內容進行預審。申報附件材料須按照材料清單(附件5)要求的名稱命名,并逐一上傳(同類掃描圖片壓縮合并成PDF),上傳材料應做到數據準確、文件齊全、掃描圖像清晰和尺寸適宜。
3. 各市經信局對照認定條件,對企業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各市信局提出推薦意見,正式行文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在線上系統提交。
二、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
(一)復核對象。根據《辦法》中每兩年復核一次的要求,本次復核對象為2020年度認定并通過復核的200家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和7家工業設計企業(復核名單詳見附件6)。
(二)復核材料。復核企業須填寫《安徽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見附件3、附件4),同時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因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所屬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調整的,應及時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進行更名,并提交名稱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原因、提供變更前后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三)復核程序。復核程序與申報程序一致。
三、有關事項
(一)開展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復核工作是提升制造業設計能力,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請各市經信局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認真審核,擇優推薦。合肥、蕪湖、馬鞍山、蚌埠、六安等地區要加大對工業設計集聚區內企業申報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指導和組織力度。省級工業設計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認定情況作為工業設計中心人才培養情況的重要參考內容。
(二)請各市經信局及有關企業注意把握時間節點,按時報送。企業網上申報端口關閉時間為2022年4月30日,市級、縣級經信主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及市級(含廣德市、宿松縣)推薦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10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件4: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復核)材料清單
1. 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復核)表;
2. 企業營業執照;
3. 企業聲明(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4. 2020年、2021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門下載);
5. 專項審計報告。2020-2021年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或工業設計企業)專項審計報告;
6. 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證明(工業設計企業無需提供);
7. 其他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