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為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發揮企業技術中心創新示范引領作用,根據《淮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與評價管理辦法》( 附件1,下簡稱《管理辦法》) ,現就 2023 年淮南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淮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申報條件
(一) 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營業績,在行業( 產業 )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企業具有兩年以上的獨立法人資格,且上一年度產品銷售收入在 5000 萬元以上 ( 高新技術企業銷售收入 2000 萬元以上) ,盈利能力較好。
(二) 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我市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三) 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有專門的機構與人員配置。
(四) 企業領導層重視技術創新工作,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和創新意識,能為技術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五) 企業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和試制條件,有較強的科技研發投入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全市同行業中處于先進地位。
(六) 企業技術中心擁有知識結構合理的技術人才隊伍,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七) 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八) 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00萬元;專職從事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 10 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50萬元;
(九) 企業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 重大質量、安全、嚴重環境污染事故。
二、認定程序
(一) 企業依照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縣區、園區經信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主\附表》《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工作總結及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二) 縣區、園區經信主管部門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名單,并行文將推薦企業的申請材料于5月 31 日前上報市經信局,申請材料包括縣區推薦文 (蓋章,格式見附件 2 )、企業申報材料 (一式兩份 ) 及電子版。
(三) 市經信局按照《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和初評。
(四) 依據初評結果,市經信局會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依據相關要求,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五) 市經信委會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對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聯合發文予以公布。
三、有關要求
(一) 請各縣區( 園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申報工作,積極開展宣傳,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嚴格把關,認真審核,擇優推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有關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更名的市企業技術中心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執行。
附件1: 關于印發《淮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與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淮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與評價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增強規模以上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規范和加強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和評價工作,依據《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2007 第53號令)和《安徽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皖經技術〔2008〕 174 號),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鼓勵和引導規模以上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的投入,提升技術中心在企業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我市對各產業中技術創新能力較強、創新績效顯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并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第三條 市經信委會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開展對市級規模以上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并負責企業技術中心具體組織和評價工作,市經信委牽頭對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進行指導。
第二章 認 定
第四條 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受理認定申請的截止時間為每年7月底。
第五條 申請認定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營業績,在行業(產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企業具有二年以上的獨立法人資格,且上一年度產品銷售收入在5000 萬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銷售收入 2000萬元以上),盈利能力較好。
(二)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我市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有專門的機構與人員配置。
(四)企業領導層重視技術創新工作,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和創新意識,能為技術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五)企業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和試制條件,有較強的科技研發投入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全市同行業中處于先進地位。
(六)企業技術中心擁有知識結構合理的技術人才隊伍,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七)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八)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00萬元;專職從事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 10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50萬元;
(九)企業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重大質量、安全、嚴重環境污染事故。
第六條 認定程序:
(一)企業依照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縣(區)、園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主\ 附表》、《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工作總結及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申報材料一式 6份。
(二)縣(區)、園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名單,并行文將推薦企業的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經信委。
(三)市經信委按照《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和初評。
(四)依據初評結果,市經信委會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依據相關要求,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五)市經信委會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對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聯合發文予以公布和授牌。
第三章 評 價
第七條 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實行動態管理,市經信委對已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每兩年評價一次。
第八條 評價程序:
(一)數據采集。已經獲得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應按當年評價文件要求將評價材料報所在縣(區)、園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評價材料包括《淮南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和《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
(二)數據初審。各縣(區)、園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對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加蓋公章后報市經信委。
(三)數據核查。市經信委對上報的評價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并按照《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計算、分析,得出評價結果,形成評價報告。核查方式包括函詢、召開核查會和實地核查等。
第九條 評價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85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評價得分65分至 85 分之間為合格;
(三)評價得分60分至 65 分之間為基本合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價為不合格。
1、評價得分低于60 分;
2、逾期不上報評價材料的企業技術中心;
3、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發與試驗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三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規定標準。
第十條 市經信委對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進行審核確認,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 撤 銷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一)評價不合格;
(二)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自行要求撤銷其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三)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被依法終止;
(四)由于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
第十二條 市經信委對撤銷的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予以發文公布。
第五章 管理與政策
第十三條 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和評價材料內容和數據應真實可靠。經核實如提供了虛假材料,申請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兩年內不得再申請市級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第十四條 因第十一條原因被撤銷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市級認定。
第十五條 對于評價得分 65分(不含 65分)至 60分的市級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警告,并由市經信委負責督促整改。
第十六條 對評價結果為優秀的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優先推薦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第十七條 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后 30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市經信委,同時抄報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淮南市認定/ 評價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及申請報告、工作總結編寫提綱
2. 淮南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
3. 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指標解釋
4. 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