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蚌埠市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號),現就我市2021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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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范圍
(一)在蚌埠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8年通過認定的高企(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二)網上注冊申報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以下簡稱“科技部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登記,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原“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2.“科技部服務平臺”提交材料。申報企業通過“科技部服務平臺”填報資料,生成導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PDF格式文件,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申請書封皮,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企業人員相關材料,研發項目相關材料,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證明材料,國家或行業標準證明材料,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其他附件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注冊登記。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臺”注冊填報后,須再訪問“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61.190.35.98:801/ahismp/cms,以下簡稱“省系統”),點擊企業申報入口,跳轉到安徽省政務服務網統一認證中心,進行企業信息注冊并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登錄后跳轉回“省系統”,在線填寫《企業信息完善表》,保存、打印后選擇所在市科技局作為注冊信息管理機構,并提交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
4.“省系統”提交材料。申報企業登錄“省系統”,按系統要求填報資料(填報內容須和“科技部服務平臺”上內容一致),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并對所有上傳材料真實性負責。
5.中介機構注冊登記及提交備案材料。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只須在“省系統”注冊登錄,并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見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營業執照、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如通過金融機構的工資發放資料等)。已注冊中介機構無需重新注冊,若需更新證明材料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再重新上傳提交即可。
(三)企業材料報送
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按屬地報送到各縣區科技局,同時填寫《2021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4),電子版發送到各縣區科技局電子郵箱。
(四)縣區審核推薦
各縣區科技局會同財政局、稅務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為轄區內企業申報做好服務。各縣區科技局在收齊本縣區材料兩個工作日內將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一份送交縣區稅務局,各縣區科技局會同稅務局做好審核工作;縣區稅務局審核申報材料中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是否齊全,核對相關財務數據與稅務系統數據的一致性,并指導企業完善;縣區稅務局及時將審核結果反饋縣區科技局。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企業,由縣區科技局匯總《2021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4),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推薦申報匯總表》(附件5),電子版發至bbgxk@163.com,《高新技術企業推薦申報匯總表》(附件5)蓋章后連同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市科技局。有條件的縣區可組織相關業務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輔導,幫助企業提高申報材料的質量。
(五)市科技局審核推薦
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對各縣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企業按照反饋意見對材料進行修改,并在系統中完善材料,確保紙質件和系統中保持一致,將定稿材料一式二份(1正本、1副本)送交縣區科技局,市科技局按照省文件要求將企業申報材料推薦至省科技廳。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企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所有權變更。
(三)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四)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并須在“省系統”登錄上傳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和中介機構承諾書。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五)申報材料。“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上傳的證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內容清晰完整,在系統指定位置對應上傳,請勿橫置或倒置,確保能順利打開,實現正常網評。認定申請書須通過“科技部服務平臺”打印,條形碼完整;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注明企業名稱。
裝訂要求:紙質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并標注頁碼,膠裝書脊(一式二份,1正本、1副本)從上至下按順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業名稱、企業所屬縣區。
五、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地點
“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常年接受申請,各地集中審核和推薦。2021年蚌埠市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受理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的高企申報受理截止時間4月28日;第二批的高企申報受理截止時間7月13日。(申報企業需提前報送至各縣區科技局,各縣區根據自身實際預留合理時間進行材料的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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