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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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3.06.15
各市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委:
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皖經信中小合作〔2015〕122號),現就2019年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以下簡稱創業基地)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創業基地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創業基地成立時間在2年以上,運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和信用狀況良好,管理規范。
2. 創業基地建筑總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空間較為完善。具有完整的運營管理團隊、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務措施,從事創業管理和服務人員不少于5人,創業輔導師(持證)不少于1人。
3. 有明確的發展規劃、產業定位、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
4. 有完善的創業創新服務功能。建有相對固定的專業服務機構,能夠為創業者和創業基地內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信息咨詢、政務代理、投融資服務、人員培訓和管理咨詢等多種服務,企業服務滿意度不低于80%。
5. 入駐創業基地的小微企業不少于20家,且具有連續滾動培育小微企業成長功能。每年都有新企業入駐或有小微企業孵化畢業,培育成效明顯。
二、申報程序
實行網上申報,程序如下:
1. 申報企業登錄安徽省經信廳網站(http://jx.ah.gov.cn),找到企業云辦事服務欄,先進行企業注冊,用注冊的賬號和密碼登錄進入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申報認定系統,按系統引導和《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管理辦法》要求,在線填寫《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申請表》,并按《企業需上傳材料清單》要求上傳(見附件)中的所有材料。
2. 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單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提交至所在市經信局。
3. 初審合格者,由各市、直管縣經信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委等部門,根據認定條件和標準,按屬地原則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在線審核,并擇優推薦上報。
三、有關要求
1. 各市、直管縣經信局要高度重視創業基地申報工作,精心組織,嚴格審核申報材料,確保材料齊全、真實有效。
2. 各市經信局原則上可推薦上報創業基地3家,各直管縣經信局可推薦1家。
3. 請各市、直管縣收到通知后抓緊開展申報推薦工作,申報推薦時間至12月6日截止,逾期不再補報。各市、直管縣經信局請于12月12日前完成推薦工作,并將聯合行文的正式推薦文件(蓋章掃描的PDF格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附件:企業需上傳材料清單
附件
企業需上傳材料清單
1. 創業基地入駐企業情況表;
2. 創業基地畢業企業情況表;
3. 創業基地服務情況表;
4. 運營單位財務審計報告或上年度財務“三表”(簽字、蓋章);
5. 運營單位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 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需蓋章)和其它資質證明材料。
注:1-3的表格具體格式請參考《關于印發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皖經信中小合作〔2015〕122號)有關附件。材料1-3請上傳Excel、PDF,材料4-6請上傳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