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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蕪湖市財政局 蕪湖市經信委關于印發< 蕪湖市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的通知》(財企〔2018〕關 168 號),現就2022年度市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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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要求。申報單位為注冊和納稅關系在蕪湖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企業近三年生產經營及經濟效益良好,誠信經營、依法管理和履行社會責任,無嚴重失信行為。
(二)環保要求。近三年申報企業未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或存在嚴重產品質量問題,不屬于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被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通報處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業,無誠信不良記錄。
(三)資料要求。申報材料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清晰,并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將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進行申報。
(四)項目要求。企業已獲得國家及省級、市級獎補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二、項目申報范圍
(一)支持企業開展綠色技改
1.支持重點∶鼓勵企業圍繞工藝流程改進、能源結構優化、先進設備引進、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進行綠色技術改造,降低企業綜合能耗,減少廢棄物排放,提高經濟效益。
2.申報條件∶2021年 10月1日至2022 年9月30日內完成并通過驗收的綠色技改項目,包括工業企業節能、節水、清潔生產項目,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綠色技改項目投資額包括設備儀器采購安裝、軟件開發采購、技術轉讓等費用。企業完成綠色技改,投資規模不低于 50萬元,達到項目節能降耗、降低排放等預期目標。
3.支持方式∶期限內的綠色技改項目,給予企業投資額15% 的一次性資金補助,每個企業當年補助資金不超過200萬元。綠色技改補助比例高于工業技改5 個百分點,與工業技改補助不重復享受。
(二)支持企業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
1.支持重點∶支持企業完善能源管理制度,按照GB/T23331-2018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2.申報條件∶企業按照《能源管理體系要求》,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2021 年10月1日至 2022 年9月30 日內,首次通過第三方審核并獲得證書。
3.支持方式∶對首次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補。
三、企業申報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2.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3.蕪湖市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請材料承諾書(附件2 ),打印蓋章后上傳掃描件。
4.蕪湖市 2022年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 3),打印蓋章后上傳掃描件及電子檔。
5.2022年"涉企系統 "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
(二)項目材料
1.申請綠色技改項目資金補助,企業需要提供項目備案文件、《蕪湖市2022 年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請報告》(附件4),并附合同、財務支出憑證相關支撐材料。
2.申請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獎補,企業需要提供企業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四、申報流程
(一)企業申請。項目在竣工驗收完成后,項目單位對照本通知要求登錄蕪湖市易企網,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并按照操作規程,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提出申請,視初審通過后,及時完善申報材料。企業應于2022 年9月30日前完成網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二)縣區審查。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查,并開展現場核查(核查率100%)。審查通過后,將審查意見(連同蕪湖市 2022 年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請匯總表(見附件1))上報市經信局。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審查端口關閉及推薦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 2022年10月9 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級審核。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通過縣市區、開發區審查的項目,依據申報資料進行評審,提出獎補意見和現場核查建議。市經信局對專家提出的核查建議進行現場核查,并依據現場核查情況,提出獎補方案。獎補方案報市經信局局長辦公會批準。
(四)公示及撥付資金。獎補方案在蕪湖市經信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認定不成立的,由市經信局撥付給企業。五、其他事項
按照蕪湖市財政局關于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要求,申報獎補的企業需填寫“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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