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推介2021年度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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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10.18
為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根據《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21〕8號)和《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合經信法規〔2021〕125號)《合肥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條例》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積極發揮財政金融政策作用,不斷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經研究決定擬向在肥金融、擔保機構、“信易貸”平臺和資本市場中介機構集中推介一批有融資需求的優質小微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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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介條件
1.在本市區域內生產經營正常,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扶持方向,產品有市場,管理制度規范,信譽度良好的小型、微型企業;
2.企業連續生產經營2年以上,成長性較好;
3.企業誠信建設體系完善,依法誠信納稅、納稅信用級別B級(含B級)以上;
4.企業基本面較好,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70%以下;
5.申報行業范圍: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6.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具體大、中型企業以同級統計部門公布名單為準。
二、企業申報材料
1.《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匯總表》(附件1);
2.《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屬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證明材料;
5.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請信用承諾書(附件3)。
三、推介工作要求
1.我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今年重新修訂實施,所有優質小微企業需重新組織推介申報,以往推介批次的優質小微企業名單自動廢止。
2.企業可登錄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申報通知,請按照要求及時將申報材料(電子檔及蓋章件紙質版)交由屬地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初審。
3.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摸底,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到應報盡報,并確定專人負責。請對《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中行業類別、營業收入、從業人數等各項指標數據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有效。
4.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將推介企業材料收集完整,認真審核匯總后正式行文上報。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需于11月1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蓋章件紙質版及電子檔)、《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推介承諾書》(附件4)、推薦文件等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反饋至市經信局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電子版(含蓋章掃描件)同步反饋至郵箱:shgjj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