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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有關條款申報主體
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征管及統計關系在開發區,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和單位,申請項目須在開發區范圍內組織實施。
2021年內企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
(一)發生1人(含)以上人員亡人安全生產事故或被應急管理、環保等部門行政處罰的;
(二)根據《統計法》要求,應納入統計范圍的企業,未主動上報統計資料或遲報、漏報統計數據,以及未完整、及時地向區經貿局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的、高新技術企業未按時上報年報等統計數據的;
(三)發生群體性上訪等重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影響的。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有關條款申報時間
2022年2月18日—2月28日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有關條款申報流程方式
為響應省市助企幫扶行動,本批次政策申報簡化流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申報要求將申報材料打包發送至郵箱企業申報材料由區科技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在開發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內容為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審核金額等。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報管委會審批后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需以書面形式正式提出異議,公示期滿后提出的異議無效。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有關條款申報獎補材料條件
申報政策獎勵和資助的企事業單位須符合申報條件。所有提供復印件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備查。
政策第11條: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
對首次認定(新落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申請表(附件1,蓋章掃描);
(2)區外新落戶的提供工商、稅務登記變更通知書及營業執照;
(3)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4)申報企業賬戶信息(附件2)。
注:本次兌現僅針對2021年新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工商、稅務登記關系落戶區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聯系電話: 63679333
地址:經開區管委會B座2317室科技局
附件: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申請表
2、申報企業賬戶信息表
3、《關于印發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經區管〔2021〕127號)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若干政策
為進一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支持企業提質增效,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更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鼓勵加大有效投資
1.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對新引進先進制造業、農產品加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其中50%達產升規后撥付。對存量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對工業企業綠色生產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對工業企業實施“機器換人”,當年投資智能裝備、自動化成套設備、工業機器人、自動化倉儲物流等設備500萬元以上的,在享受以上投資補貼的基礎上,再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
2.推動產業鏈強鏈補鏈。對我區重點產業鏈引進的龍頭企業及關鍵配套企業,給予“一事一議”支持。對區內主導企業引進符合開發區產業政策的關鍵配套企業,經認定,自投產之月起3年內,按配套企業每年新增的區級經濟貢獻,70%獎勵給主導企業,30%獎勵給配套企業。
3.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及改擴建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按當年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對新建及改擴建露地蔬菜集中連片達100畝以上并被認定為無公害、綠色、有機蔬菜的,分別給予每畝300元、400元、500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特色農產品種植集中連片凈面積達300畝(含)以上的,給予每畝300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鋼架大棚從事設施蔬菜瓜果生產,集中連片凈面積達70畝(含)以上的,給予每畝2500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連棟溫控大棚凈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從事蔬菜、瓜果、食用菌等生產的,給予每平方米80元補貼。以上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完善現代流通體系。對建設物流信息平臺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5.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對獲評“十佳工業賦能”場景示范項目,按智能軟硬件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支持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級,對投資50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面向工業互聯網領域開展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軟硬件投資500萬元以上且服務企業達到一定數量的,按平臺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二、鼓勵企業做大規模
6.鼓勵企業升規入統。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并連續3年給予穩定在規上的企業當年新增地方貢獻50%最高5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且零售額同比增長超過20%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且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且建筑業產值3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獎勵。新增地方貢獻獎勵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
7.鼓勵企業擴大規模。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億元的工業企業,且營業收入增幅和營業收入利潤率均超過當年全區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的,給予企業管理團隊(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不超過10名)當年薪資收入的5%最高200萬元獎勵。
對建筑業企業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加10億元、15億元、20億元、25億元,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離岸執行額超過1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前兩年執行金額和離岸執行金額保持增長)
8.加快領軍型企業發展。對新增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連續3年按其當年新增地方貢獻超過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
三、鼓勵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9.持續深化雙創示范。對首次獲得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稱號的孵化器,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區級、市級和省級、國家級稱號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雙創平臺舉辦的創享匯主題活動,給予每次活動實際費用50%不高于2萬元補貼。每家單位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雙創平臺每新增1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備案)、限上服務業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企、新三板企業,分別給予孵化平臺0.2萬元、2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
10.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對產業鏈中居于主導地位的企業開放市場、創新、資金等要素資源,建設集研發、孵化、投資等于一體的創業創新培育中心,給予“一事一議”支持。
11.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對首次認定(新落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且前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幅高于10%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對在區內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的國家級高企,在有效期內年納稅達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過企業實際租賃價格)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3年。
對入駐雙創平臺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至少擁有Ⅰ類知識產權1件或者Ⅱ類知識產權6件,且當年知識產權申請或授權量在3件以上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2年。
對當年輔導企業成功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10戶以上的服務機構按照每戶1000元標準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成功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戶以上的服務機構,按照每戶1萬元標準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
對當年新認定的市級大數據企業,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萬元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
12.推動瞪羚企業培育。對首次認定的區級瞪羚企業,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3年內給予當年新增區級經濟貢獻50%最高100萬元獎勵。
13.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通過驗收的省級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給予20萬元獎勵。
14.鼓勵加大研發投入。對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6%的制造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年度R&D經費支出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15.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對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在區內轉化,且單項成果交易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交易金額的1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補貼。
對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系統登記的技術交易合同,年度累計登記額5000萬元(含)-5億元的企業,按登記額的1‰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年度累計登記額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給予30萬元補貼。上述兩項政策條款不重復享受。
區內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科技成果在區內就地轉化,且單獨設立轉化主體的,給予轉化主體3年區級經濟貢獻50%的獎勵。
四、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6.健全融資服務機制。由區財政局牽頭,相關區屬部門、社區委、金融機構聯動,利用經開區企業服務平臺,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機制,及時了解企業融資需求,加強銀企對接,綜合運用政銀擔、稅融通、高企貸、園區貸、續貸過橋、政策性擔保、基金等多種方式,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需求。
17.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辦理園區貸、稅融通業務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貼息。對辦理高企貸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最高10萬元貼息。
18.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對納入區級上市企業后備庫及擬掛牌新三板的企業,進行股改的,改制過程中,同一控制下進行合并、分立、股權轉讓等重組,涉及土地、房產等資產變更、過戶及改制當年補繳的相關稅費,所產生的區級經濟貢獻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企業與保薦機構簽訂輔導協議并完成改制后給予200萬元獎勵;完成改制后三年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納稅同比保持增長的,企業每年對開發區經濟貢獻增量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從企業獲得第一筆獎勵資金后三年內,未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須全額退還獎勵資金。
對完成省證監局上市輔導備案的擬上市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證監局輔導驗收報告的擬上市企業,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從企業獲得第一筆獎勵資金后兩年內,未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須全額退還獎勵資金。
對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成功上市后,再給予100萬元獎勵。
對市外A股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至我區的,給予最高600萬元獎勵。對成功掛牌或自市外新落戶的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7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創板精選層掛牌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19.支持金融類企業發展。對新落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實繳出資額達到5億元以上的(扣除政府性出資),基金正式運行第一年給予管理團隊50萬元獎勵。
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基金自實現第一筆收入起5年內,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其營業收入的4%獎勵;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自獲利年度起5年內,每年按其實現利潤的4%給予獎勵;有限合伙制基金每年按其自然人合伙人實際分紅的10%給予獎勵;給予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單支基金不超過3人)最高不超過其當年薪資收入的10%獎勵。
對新設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保理以及保險公司、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機構,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以上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企業當年區級經濟貢獻。
20.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融資支持。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當年投資區內企業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投資期限滿3個月的(約定返投除外),按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企業當年區級經濟貢獻。
對年度內向區內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等總量居于前列的銀行、融資擔保公司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擔保總額保持增長且擔保收費標準不高于1%的前三位融資擔保公司,按擔保額給予共計50萬元獎勵。
五、加大用工保障力度
21.支持企業引育人才。對當年新引進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保的企業,分別按每人6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對當年獲得區、市、省、國家級工匠的人才,分別給予每人0.5萬元、1萬元、2萬元、3萬元的補貼。對承辦區、市、省級技能競賽的牽頭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5萬元/次的補貼。
對來區內企業工作且符合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博士、全日制碩士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自與企業正式簽訂用工協議并開始繳納社保之日起,3年內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生活補貼。對重點產業企業柔性引進人才,符合條件的按實付工薪30%給予企業引才補貼,單個項目(人才)補貼不超過50萬元。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22.降低企業招工成本。對企業參加市、區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市外招工招才,按省內市外1000元/次、省外2000元/次給予補貼。對企業通過其他合規渠道開展招聘,經認定,按當年實際招聘服務費的20%給予最高40萬元補貼。對在市外設立合肥經開區招工服務協作站,當年為區內企業累計送工1000人次以上的,給予3萬元-5萬元補貼。
23.鼓勵各類招工服務。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區內企業招工、技工(職業)院校安排學生實習、企業之間的“共享用工”、老員工引薦新員工,經認定,按300元/人給予送工單位或個人補貼。送工單位在應急時段為區內家電企業招工的,經認定,按200元/人/月給予補貼。
24.租房(購房)補貼。對新落戶在肥且在經開區工作暫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的碩士、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3年內按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和0.6萬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對重點產業企業中符合條件的B、C、D、E類高層次人才和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畢業生,3年內按每年6萬元、4.8萬元、4.2萬元、3.6萬元和3.6萬元、2萬元、1.5萬元標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B、C、D、E類高層次人才在肥首次購買自住住房的,按6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標準給予購房補貼。上述補貼不重復享受,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六、優化發展環境
25.支持區內企業聯動發展。對購買區內非關聯企業產品或技術服務,當年交易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納稅同比正增長的工業企業,按新增交易金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當年采購區內工業企業產品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企業和建筑業企業,且納稅同比正增長的,按照當年采購額的5%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26.支持開拓市場。規上(限上)企業參加市級及以上政府主辦的產銷對接類、工業展會,按實際支付的參展費50%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
對進出口總額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照當年參加境外展會費用(包括展位費、布展費、大型展品海外運雜費,單個參展費用在3萬元以上)的3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按照當年開展產品國際認證、商標國際注冊發生的認證、注冊費用5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單個項目費用發生額在5萬元以上);按照當年向信用保險承辦公司實際繳納的短期出口信用險保費25%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文化(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區等稱號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27.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當年獲得授權的國內外發明專利,給予每件所繳納費用50%最高2萬元補貼。對當年獲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證書5件及以上的給予3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高價值專利給予每件5000元獎勵。對當年獲得國家、省專利金獎(不含外觀設計)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省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對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28.鼓勵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對獲得國家、省級標準貢獻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省、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通過驗收并獲優秀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對主持起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參與起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當年取得國際商標注冊證書的,按每件5000元標準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新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新獲批地理標志產品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馳名商標、省級商標品牌示范、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骨干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
29.鼓勵安全發展。對當年首次獲得小微、三級、二級、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認證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對當年首次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示范單位、平安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
30.優秀企業獎勵。對開發區表彰的年度優秀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
對享受區級“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不重復享受本政策中區級投資補貼、經濟貢獻獎勵政策。本政策相關條款與省、市政策重復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各政策執行部門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抓好政策宣傳和落實。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