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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穩崗補助
(一)補貼對象有哪些?
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我市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旅游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補貼對象需申報補貼需滿足哪些條件?
1.在本市登記注冊并依法納稅,同時為員工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2.單位2022年 1-3月份裁員率達標,并承諾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標準參考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執行;
3.單位2022年以來未受到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罰,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三)補貼標準是多少?
按照單位2022年1-3 月平均參保人數,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穩崗補貼,最高不超過50 萬元(與 2022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重復享受)。
(四)補貼如何申請,到何時截止?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向納稅地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不得跨區域重復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 6月30日。
(五)申請補貼需要哪些材料?
1.合肥市批零住餐旅游業穩崗補貼資金申請表
2.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上年度稅收完稅證明
3.單位及其法人(負責人、經營者)征信報告
4.單位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承諾書
二、技能培訓補貼
(一)哪些企業可以申報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
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我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和旅游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申報單位需同時滿足:1、在本市登記注冊并依法納稅,同時為參加培訓員工的員工在本市繳納了社會保險; 2、單位2022年1-3 月份裁員率達標,并承諾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3、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2022 年 1-3月份未受到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罰,無失信記錄或因其他違法行為受到處罰。
(二)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實施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合肥市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政策》(合政辦秘〔2022〕 13號)文件精神,企業組織開展的技能培訓從4月 1 日開始,在2022年6 月 30日前完成。
如國家、省相關部門后續出臺新的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三)如何申請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
單位向其納稅地的縣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報。
(四)申報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報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及上年度稅收完稅證明;
2.批零住餐旅游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開班申報表(承諾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培訓員工花名冊、培訓教學計劃、培訓師資信息及有關材料(畢業證書、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證書等)
(五)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有課時、培訓方式等有哪些具體要求?
1.培訓總課時不少于24個課時(每課時為 45分鐘,課間休息可根據情況安排),理論、實操課時比例一般為4:6。
2.培訓采取理論+實操的方式進行,理論培訓可采取線上培訓方式進行(線上培訓理論課程選擇“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技能人才網上學習平臺”、“技能強國 -全國產業工人技能學習平臺”、“學習強國技能頻道”、“中國職業培訓在線”、“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等人社部認定的線上平臺課程的,按平臺課程標定的課時計算,指定平臺外以外線上培訓課程的按實際學習時長計算課時。實操培訓可根據培訓內容,采取線下方式進行,也可通過線上或仿真模擬等方式進行。線下實操培訓可結合員工生產崗位進行,也可相對集中。集中開展線下培訓的,應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六)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后是否需要考核?
答:需要組織結業考核。培訓結束后,單位根據培訓內容自主確定結業考核方式和考核內容,報當地人社部門同意后組織考核。
(七)企業穩定就業員工技能培訓補貼如何發放?
培訓考核合格后,按考核合格人數每人500元的標準將培訓補貼打入培訓單位的銀行賬戶。
三、階段性緩繳失業、工傷保險費
(一)緩繳實施范圍有哪些?
2021年以來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旅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有欠費的單位,需在補齊欠費后,再申請緩繳;失信、已停保的單位,不納入緩繳范圍。
(二)緩繳實施時間是什么?
根據《合肥市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政策》(合政辦秘〔2022〕 13號)文件精神,緩繳申請期為2022年 4-6 月,緩繳時間不超過3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如國家、省相關部門后續出臺最新緩繳政策,則按上級規定執行。
(三)批零住餐旅游企業如何申請緩繳?
上述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每月10日前通過合肥市網上辦事大廳在線填寫申請,生成《緩繳失業、工傷保險費申請表》,打印蓋章后上傳。可單項選擇緩繳失業或工傷保險費,也可同時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同時申請失業和工傷緩繳的,緩繳期限需保持一致。
申請單位可于每月20日起線上查詢審核結果。對審核通過的單位,系統反饋審核結果的同時,生成緩繳協議書,需要紙質蓋章協議書的單位可到社保經辦機構現場獲取。對審核不通過的單位,系統做出不同意緩繳的答復。
(四)緩繳費用如何補繳?
企業在緩繳期間,可根據自身經營情況,提前繳納已緩繳的失業、工傷保險費,愿意提前繳納的單位,請至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緩繳期滿的次月,社保經辦機構將緩繳的社保費推送至稅務部門,企業需在稅務規定的正常申報繳費時間內繳清。逾期不繳納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五)緩繳期間,職工相關權益有何影響?
在緩繳期間申領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或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參保單位應先補齊緩繳的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
緩繳期間,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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