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黃山市 2020年度電商發展促進政策項目申報開展中!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介紹說明關于 黃山市電商發展促進政策項目申報 條件材料和獎勵補助內容,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你在線解答指導!
政策指導免費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黃山市電商發展促進政策項目申報條件
一、適用范圍
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財務制度健全規范,從事電子商務運營、應用及專業配套服務的企業或組織,對納入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統計的電商企業或組織優先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且按時報送報表納入我市跨境電子商務數據統計。
二、資金來源
2021年度市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
黃山市電商發展促進政策項目申報認定獎勵補助
(一)鼓勵電子商務規模發展。對年度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500萬元、1000 萬元、 3000萬元、5000萬元,且增幅達到 20% 以上的限上電子商務企業或組織,分別給予企業或組織6 萬元、10萬元、16 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度網絡零售額首次達到 5000萬元、 1 億元,并納入限額以上(或規模以上)單位統計的電子商務企業和特色電商平臺,給予企業或組織分別最高不超過20萬元、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以上均以企業上報統計部門年報數據為準。從產品品牌、經營管理、經濟效益、綜合效益等方面綜合評價,組織開展 2019-2020年度" 電子商務十佳企業 "和 " 農村電商十佳企業"評選,分別給予每家企業 6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鼓勵通過電商擴大消費。支持消費領域平臺、企業挖掘市場潛力,重點圍繞本地農特產品和"老字號" 、高質量進口商品、汽車、家電、餐飲、徽菜食材等,舉辦形式豐富多樣、線上線下結合的消費促進活動,活動總銷售額達到 1000 萬元以上并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按照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 10% ,給予主辦方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商貿企業大力發展新零售和無接觸配送,利用互聯網開展訂購、配送、直播帶貨等營銷服務,對 2020 年疫情期間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超 200 萬元以上的商貿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示范創建。鼓勵爭創各類電子商務示范項目,對認定為 2020 年度省級農村電商先進縣(區)的,每個獎補 20 萬元;被認定為省級電商示范鎮
的,每個獎補 10 萬元; 被認定為省級電商示范村的,每個
獎補5萬元(對貧困村和革命老區貧困村,按非貧困地區補助標準的20% 上浮) ;被認定省級電商服務示范網點的,每個獎補1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或園區稱號的,分別給予運營主體 50 萬元、 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推動電商園區(直播基地)建設。鼓勵市場主體盤活閑置廠房或利用現有樓宇打造電商園區、直播基地,吸引電子商務企業入駐,集聚優質直播電商平臺、自媒體、多頻道網絡直播運營機構(MCN)、培訓孵化機構、智能云倉、基礎配套等,培育電商生態圈。對擁有專門管理機構,建筑面積達到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由單個樓宇組成的建筑面積應在 2000平方米及以上),聚集電商和相關企業 20 家及以上,拉動園區(基地)內企業年線上銷售額達到 5000 萬元及以上的,給予運營費用 50% 的獎勵扶持,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鼓勵鄉鎮(社區)和專業市場發展電子商務產業,并給予政策支持。
(五)鼓勵農村電商發展促進鄉村振興。對區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農村物流配送中心開展綜合評估,被評為年度前三的區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農村物流配送中心分別依次給予10萬元、 20萬元、30萬元的分檔獎勵。對脫貧出列村電商綜合服務點具備農產品上行能力,年網絡銷售額達到 20 萬元、 50萬元以上,分別給予綜合服務點運營企業或組織4萬元、8 萬元的分檔獎勵。
(六)加大電商主體培育和引進。支持本地特色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對自建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年平臺銷售額達到
1億元、2億元、5 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 10萬元、20萬元、50 萬元的獎勵扶持。對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0萬元及以上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如提供網店代理運營、營銷推廣、數據服務、信用服務等電商服務),服務客戶數量達到30家、50 家、 100家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15 萬元、 30 萬元的獎勵扶持。積極招引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在黃設立區域(含功能性)總部,支持平臺和企業開發發展適合當地的電商或物流配送項目。加大對全國范圍內頭部直播電商企業(包括 MCN 機構、主播工作室、頭部主播、直播平臺、直播電商服務商,直播電商內容生產商等)以及直播電商重大項目的招引力度,對知名電商平臺企業、直播電商企業,總部入駐黃山或在黃山設立市級以上區域運營中心的,按照其貢獻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鼓勵電子商務創新融合發展。對企業成功開設 10 家以上社區生鮮農產品便利店(小超市)連鎖店鋪,單個店鋪經營面積不少于 40 平米,給予每店 2 萬元補助。對新發展的具有引領和帶動性的新零售商業業態實體店鋪給予支持。鼓勵通過實體店或電商設計、生產、營銷,豐富以土特產品、文創旅游等為代表的伴手禮,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點、有品牌、附加值高的產品和服務內容,形成與實體經濟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提高對本地企業和產品的輻射帶動,助力打造 " 黃山伴手禮"品牌IP。支持利用 " 網絡直播 "、短視頻銷售本地產品,對年度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 500 萬元、
1000萬元、3000萬元、5000 萬元的電商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 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八)加大對電子商務人才的培訓。鼓勵在黃高校、電商平臺和電商服務中心培養適合市場需要的電商專業人才,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加大招引、分類認定、培育培訓、強化賦能、引領服務,全面加強電商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電商企業納稅、主播帶貨銷售額等市場化人才評價標準,將電商專項人才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對以電商產業宣傳、產品推介、資源對接等為主的展會、論壇、招商會、直播大賽、網紅大會等活動,并經市電子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根據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按照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 50%,給予主辦方每年最高不超過 30萬元的獎勵扶持。
(九)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引進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落戶我市首個年度在線交易額超 300 萬美元(含)的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 20 萬元獎勵;對利用包括 9610、 9710 、 9810 等模式開展跨境電商報關出口,納入海關統計實現突破的企業給予獎勵; 對納入海關統計跨境電商進出口額超過 10 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中小企業發展,對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跨境銷售有在線交易實績的企業,給予企業向第三方平臺繳納年度平臺技術服務費用補貼,單個企業不超過 10 萬元; 鼓勵建立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 20
家以上,年在線交易額 200萬美元(含)以上的公共服務平臺,給予項目運營主體不超過 40 萬元資金支持;;對經認定的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給予一次性不超過 60 萬元資金支持 ;5 、支持企業投資建設或租賃使用海外倉。
三、附則
1.本政策統籌省、市預算資金,根據稅收入庫屬地原則,區縣(含黃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或組織按獎補資金50%兌現,市直企業或組織 100% 兌現。同一企業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扶持。項目采取競爭性申報方式。如與國家、省和市最新政策不一致的,按上級最新政策執行。已享受國家、省獎勵政策的,除市政府有明確獎勵意見的,原則上不重復享受。
2.申報單位存在下列情況的,不得進行申報∶提供虛假材料的;偷稅漏稅 ; 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當年發生過安全生產、群體事件、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的;有其他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的。
3.政策扶持對象應嚴格遵守資金使用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等違反財經法規行為,追回相應扶持資金,記入社會信用體系; 對于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4.本通知所明確的獎補政策系 2020 年度實施的一次性政策,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5.請按照通知要求和申報條件,及時會同財政部門進行初審,抓緊做好申報工作。申報材料(一式三份)請于2021 年 10 月 29日)前報送至市商務局(電商科),逾期不再受理。
黃山市電商發展促進政策項目申報材料標準及獎勵
一、鼓勵電子商務規模發展
(一)對年度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 3000萬元、5000萬元,且增幅達到20%以上的限上電子商務企業或組織,分別給予企業或組織6 萬元、10萬元、16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由市統計局提供限上電子商務企業名單及企業網上零售額增幅數據。
(二)對年度網絡零售額首次達到5千萬元、1億元,并納入限額以上(或規模以上)單位統計的電子商務企業和特色電商平臺,給予企業或組織分別最高不超過 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由市統計局提供符合條件的限上電子商務企業名單。
(三)從產品品牌、經營管理、經濟效益、綜合效益等方面綜合評價,組織開展2019-2020年度“電子商務十佳企業”和“農村電商十佳企業”評選,分別給予每家企業6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 電子商務/農村電商十佳企業推薦表;
2. 電子商務企業情況表;
3.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4.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5. 企業情況介紹;
6. 工商營業執照;
7. 商標注冊證;
8.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9. 2019、2020年度完稅證明;
10. 2019、2020年度參保證明;
11. 2019、2020年度財務報表;
12. 2019、2020年度網上零售額證明材料;
13. 相關榮譽等其他證明材料。
二、鼓勵通過電商擴大消費
(一)支持消費領域平臺、企業挖掘市場潛力,重點圍繞本地農特產品和“老字號”、高質量進口商品、汽車、家電、餐飲、徽菜食材等,舉辦形式豐富多樣、線上線下結合的消費促進活動,活動總銷售額達到1000 萬元以上并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按照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10%,給予主辦方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6. 2020年度完稅證明;
7. 消費促進活動實施方案;
8. 消費促進活動宣傳材料;
9. 消費促進活動總銷售額證明材料;
10. 消費促進活動支出費用單據;
11. 消費促進活動自評報告。
(二)支持商貿企業大力發展新零售和無接觸配送,利用互聯網開展訂購、配送、直播帶貨等營銷服務,對2020年疫情期間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超200 萬元以上的商貿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6. 2020年度完稅證明;
7. 利用互聯網開展訂購、配送、直播帶貨等服務證明材料;
8. 2020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證明材料。
三、支持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示范創建
(一)鼓勵爭創各類電子商務示范項目,對認定為2020年度省級農村電商先進縣(區)的,每個獎補20 萬元;被認定為省級電商示范鎮的,每個獎補10萬元;被認定為省級電商示范村的,每個獎補5萬元(對貧困村和革命老區貧困村,按非貧困地區補助標準的20% 上浮);被認定省級電商服務示范網點的,每個獎補1萬元。
省政府表彰文件通報后,按照標準將配套資金直接撥付相關區縣財政。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或園區稱號的,分別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認定后,按照標準對運營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推動電商園區(直播基地)建設。
鼓勵市場主體盤活閑置廠房或利用現有樓宇打造電商園區、直播基地,吸引電子商務企業入駐,集聚優質直播電商平臺、自媒體、多頻道網絡直播運營機構(MCN)、培訓孵化機構、智能云倉、基礎配套等,培育電商生態圈。對擁有專門管理機構,建筑面積達到 5000平方米及以上(由單個樓宇組成的建筑面積應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聚集電商和相關企業20家及以上,拉動園區(基地)內企業年線上銷售額達到 5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運營費用50%的獎勵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鄉鎮(社區)和專業市場發展電子商務產業 ,并給予政策支持。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6. 建筑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由單個樓宇組成的建筑面積在2000 平方米及以上)證明材料;
7. 不少于20家電商和相關企業證明材料;
8. 運營費用支出單據;
9. 園區內企業2020年度網上零售額證明材料。
五、鼓勵農村電商發展促進鄉村振興。
(一)對區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農村物流配送中心開展綜合評估,被評為年度前三的區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農村物流配送中心分別依次給予10萬元、20 萬元、30萬元的分檔獎勵。
由市商務局電商科會同財務科室等相關科室進行現場綜合評估。
(二)對脫貧出列村電商綜合服務點具備農產品上行能力,年網絡銷售額達到20萬元、50萬元以上,分別給予綜合服務點運營企業或組織 4萬元、8萬元的分檔獎勵。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2020年度網絡銷售額證明材料;
5. 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網點所屬行政村為脫貧村證明;
6. 縣級商務部門出具的電商服務網點符合《安徽省電子商
務進農村全覆蓋建設規范和工作指引》建設標準達標確認函。
六、加大電商主體培育和引進
(一)支持本地特色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對自建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年平臺銷售額達到1億元、2 億元、5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 50萬元的獎勵扶持。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電子商務企業情況表
5. 企業情況介紹 ;
6. 工商營業執照;
7.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 2020年度平臺銷售額證明材料
9. 2020年度完稅證明;
(二)對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如提供網店代理運營、營銷推廣、數據服務、信用服務等電商服務),服務客戶數量達到30 家、50家、100家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 15萬元、30萬元的獎勵扶持。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電子商務企業情況表;
5. 企業情況介紹;
6. 工商營業執照;
7.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 2020年度完稅證明;
9. 年度營業收入證明材料;
10. 服務客戶數量證明材料。
(三)積極招引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在黃設立區域(含功能性)總部,支持平臺和企業開發發展適合當地的電商或物流配送項目。加大對全國范圍內頭部直播電商企業(包括MCN機構、主播工作室、頭部主播、直播平臺、直播電商服務商,直播電商內容生產商等)以及直播電商重大項目的招引力度,對知名電商平臺企業、直播電商企業,總部入駐黃山或在黃山設立市級以上區域運營中心的,按照其貢獻給予最高不超過 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6. 2020年度完稅證明;
7. 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七、鼓勵電子商務創新融合發展
(一)對企業成功開設10家以上社區生鮮農產品便利店(小超市)連鎖店鋪,單個店鋪經營面積不少于40 平米,給予每店2萬元補助。對新發展的具有引領和帶動性的新零售商業業態實體店鋪給予支持。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6. 2020年度完稅證明;
7. 店鋪建設地點及相關證明材料;
8. 連鎖店鋪銷售證明材料;
9. 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二)鼓勵通過實體店或電商設計、生產、營銷,豐富以土特產品、文創旅游等為代表的伴手禮,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點、有品牌、附加值高的產品和服務內容,形成與實體經濟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提高對本地企業和產品的輻射帶動,助力打造“黃山伴手禮”品牌 IP。
(三)支持利用“網絡直播”、短視頻銷售本地產品,對年度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 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電商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 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6. 2020年度完稅證明;
7. 第三方或自建電商平臺中店鋪為企業名下證明材料;
8. 2019、2020年度網上零售額證明材料;
9. 2020年度直播帶貨常態化證明材料。
八、加大對電子商務人才的培訓
鼓勵在黃高校、電商平臺和電商服務中心培養適合市場需要的電商專業人才,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加大招引、分類認定、培育培訓、強化賦能、引領服務,全面加強電商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電商企業納稅、主播帶貨銷售額等市場化人才評價標準,將電商專項人才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對以電商產業宣傳、產品推介、資源對接等為主的展會、論壇、招商會、直播大賽、網紅大會等活動,并經市電子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根據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按照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 50%,給予主辦方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扶持。
申報材料:
1.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3.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6. 2020年度完稅證明;
7. 活動費用支出單據;
8. 活動已在市級電子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證明材料;
9. 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九、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1、引進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落戶我市首個年度在線交易額超300萬美元(含)的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 20萬元獎勵;2、對利用包括9610、9710 、9810等模式開展跨境電商報關出口,納入海關統計實現突破的企業給予獎勵;對納入海關統計跨境電商進出口額超過1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3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中小企業發展,對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跨境銷售有在線交易實績的企業,給予企業向第三方平臺繳納年度平臺技術服務費用補貼,單個企業不超過10萬元。4、鼓勵建立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 20家以上,年在線交易額200萬美元(含)以上的公共服務平臺,給予項目運營主體不超過40萬元資金支持;對經認定的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給予一次性不超過 60萬元資金支持;5、支持企業投資建設或租賃使用海外倉。
申報條件:
符合以上支持條件,且按照省市對跨境電子商務監測要求,每月按時報送跨境電商數據的企業。
申報材料:(所有外文均需要有中文翻譯)
一、公共材料
2021年市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2021年度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需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年度財務報告。
二、具體申報項目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申報“引進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需提供:
年度網上訂單交易金額截圖(如截圖內無法體現公司名稱,則需提供截圖內相關店鋪名稱、昵稱、產品商標或品牌與公司關聯性的證明材料)、第三方跨境平臺公司開具的發票和企業付款憑證、對引進項目落戶黃山高新區和區縣的,由高新區管委會或區縣政府出具證明材料(落戶中心城區的市本級項目,由投資業主出具證明)。
(二)申報“海關統計跨境電商貿易申報方式”需提供:
年度網上訂單交易金額截圖(如截圖內無法體現公司名稱,則需提供截圖內相關店鋪名稱、昵稱、產品商標或品牌與公司關聯性的證明材料)、海關跨境電商貿易方式申報相關報關單。
(三)申報“跨境電子商務中小企業發展”需提供:年度網上訂單交易金額截圖(如截圖內無法體現公司名稱,則需提供截圖內相關店鋪名稱、昵稱、產品商標或品牌與公司關聯性的證明材料)、服務合同、第三方跨境平臺公司開具的發票和企業付款憑證(有年費返還的需扣減)。
(四)申報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或園區需提供:平臺入駐企業清單、與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入駐企業年度平臺交易額(或企業利用平臺產生的交易額)截圖等相關證明材料,申報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獎勵的還需提供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區認定證明文件。
(五)申報建設海外倉庫、境外營銷網絡的需提供:需國家批準(核準或備案)開展對外投資合作業務的文件、境外企業注冊文件復印件、資金匯出證明或海關報關單(包括匯款申請書及外匯兌換水單,以實物投資的,提供海關報送單)。建設海外倉還需提供:合作項目合同副本的商務部分(包括簽約方、合同金額、委托目的、合同有效期、簽約時間、生效時間、簽字頁);租賃使用海外倉的需提供:租賃使用合同、發票及付款憑證,年度進倉貨物出口額相關證明。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