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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開始了!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說一說關于合肥市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補貼要求和認定時間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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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補貼要求
1.引導專精特新發展。對新增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和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連續3年按其當年新增我市貢獻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 50% 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新增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外省遷入我市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享受同等獎勵政策。(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速企業上市培育。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后備企業庫,量身定制上市輔導服務,落實政務事項辦理綠色通道,支持企業在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資,按市相關政策給予資金獎勵,對上市申請獲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給予300 萬元獎勵,當年成功上市的再獎勵 100萬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工賦”創新應用。建設“工賦合肥”綜合賦能中心,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上云培訓和供需對接,鼓勵各縣(市)區、開發區出臺支持企業上云政策,引導和推動企業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向云平臺遷移。支持企業進行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級,對投資 50 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 萬元補貼。(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圍繞產業補鏈強鏈。按產業鏈梳理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條產業鏈遴選一批發展潛力大、創新能力強的重點企業,支持企業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新產品的產業化攻關,強化“補短板”“鍛長板”技術研發,開發“填空白”產品,力爭每條產業鏈培育一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健全產業鏈群主企業與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機制,定期開展大中小企業合作項目推介會,推動供需雙方就地鏈接。(各產業鏈牽頭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支持企業創新發展。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市稅務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托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科大硅谷”“中國聲谷”等創新平臺,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企業技術(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優先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創建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發機構。(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中國(合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作用,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為一體的知識產權“一站式”綜合服務。指導企業開展專利轉移轉化、風險預警、專利技術標準化等專利運營工作,支持企業開展專利導航項目和高價值專利培育。(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共享機制,向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推送企業名單,鼓勵銀行結合企業特點和需求,量身定制“專精特新貸”“小巨人貸”等金融產品,支持地方國有金融機構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設立專項融資產品。(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政信貸融資,對收費標準不高于 1% 的融資擔保機構按擔保額給予1%保費補貼。(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興泰控股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企業股權融資需求項目信息共享機制,充分利用培優基金等各類政府投資基金,開展多層次融資對接活動。(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興泰控股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助力企業開拓市場。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典型宣傳活動,支持企業宣傳產品、技術、管理模式和商業模式,提升企業知名度。(市經信局,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按最高優惠幅度給予扣除,以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市財政局、市公管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重點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博會、廣交會、世界制造業大會等各類展會。(市經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保障企業發展空間。各縣(市)區、開發區圍繞主導產業方向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需求,做好土地供應保障。(各縣(市)區、開發區負責)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租賃國有標準化廠房的優先予以安排。(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工業科技,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畝均效益評價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可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予以加分、升檔或保檔,對評為 A類的企業實施正向激勵。(市經信局,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提升企業服務質效。推動市“1+13+X”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和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產品,每年開展服務活動不少于 200 場、服務企業不少于2000家次。(市經信局,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為企業免費提供專精特新轉型升級對標診斷、技術改造評估、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頂層設計服務。(市經信局負責)
10.強化企業培訓交流。建立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庫,“因企施策”制訂培育計劃和幫扶措施。(市經信局,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通過直播、錄播等形式“送政策、送技術、送管理”,每年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不少于100 課時免費在線培訓課程。(市經信局負責)加強與國內一流高等院校合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 200人次,適時組織企業家赴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研修學習。(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批安徽省16市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報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公平公正,隨機抽取專家,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培訓,不需要也不建議通過任何中介機構輔助申請。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二)申請企業需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對于已成為我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我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如推薦企業明顯不符合《辦法》標準,我部將進行通報。
第五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報程序:
(一)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審核
推薦和初核。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 ),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
審核公示。我部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并實地抽檢。各計劃單列市推薦的企業名單按省匯總后,根據《辦法》要求的標準開展審核,不設立名額上限。根據審核結果,對擬認定的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
(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復核
推薦和復核。復核工作以地方為主,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填寫復核申請書(附件2),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要堅持嚴標準、進行嚴把關,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對于未推薦的第二批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也需說明原因。復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留存備查。
審核公示。我部將組織專家按照《辦法》要求的標準對各地復核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檢,根據審核結果,對復核擬通過的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名單印發后,原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第五批安徽省16市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報時間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二)企業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統一申報。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自2023年3 月15 日至4月10 日期間上傳。
(三)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3年5 月10 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紙質件(附件1),推薦匯總表、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 4,以上均為一式兩份),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 )郵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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