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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銅陵市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方案指南整理如下, 為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推動城市綠色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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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按照經濟、適用、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以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預制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為重點,著力推動建造方式創新,提升裝配式建筑發展水平,促進我市建筑產業現代化和產業轉型升級。到2025 年,全市培育或引進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不少于3家,并形成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裝配式建筑企業;培育1 個以上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全市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 30%。
二、重點任務
(一)培育生產主體。支持商品混凝土生產、墻體材料、門窗制作、鋼材生產加工等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向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生產企業轉型。支持裝配式構配件生產企業在全市布局建設生產基地。引進培育設計、生產、施工一體化企業,形成一批技術先進、專業配套、管理規范的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企業。裝配式建筑生產企業滿足生產基本條件、具有裝配施工能力,其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具有相關業績的,可直接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二)落實項目保障。自2023年起,全市范圍內新建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資總建筑面積 2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地上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原則上應率先應用裝配式建造技術。非政府投資新建項目公共建筑地上面積 2 萬平方米以上和新建住宅小區10萬平方米以上的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造。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建投公司,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三)健全標準體系。開展科研攻關,加快形成適應我市建設需要的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和產品,推進成熟技術的市場化運用。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定期發布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市場參考價格信息。強化專家對裝配式建筑設計階段及竣工驗收前裝配式建筑裝配率的評審工作。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四)拓展應用領域。堅持質量安全與宜裝配則裝配原則,住宅建筑中鼓勵采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業廠房、標準化橋梁、人行天橋、立體車庫等鼓勵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園林景觀、仿古建筑等領域,倡導采用現代裝配式木結構建筑。鼓勵農房建造中采用裝配式輕鋼結構。臨時建筑、施工場地硬化、城市道路和園林綠化輔助設施等積極采用標準化部品部件。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建投公司,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五)強化安全監管。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落實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對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完善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生產加工過程檢測、出廠驗收相關制度。依法開展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的質量監督抽查活動,并對裝配式建筑實施的關鍵節點、關鍵工序進行質量安全嚴格管控。加大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業務培訓,提升裝配式建筑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六)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項目推行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模式,總承包合同范圍包括設計、施工、采購、裝飾等內容,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負總責。進一步優化裝配式建筑項目招投標流程,完善與裝配式建筑總承包相適應的承發包、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等制度,優化項目管理方式,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采購及施工的深度融合。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建投公司,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七)逐步提升裝配率。以政府投資居住項目為切入點,分步推進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的水平構件、豎向非承重構件、豎向承重構件技術體系,逐步提升裝配率。推廣應用適用于裝配式建筑的新型建筑材料、高性能節能門窗,大力發展性能優良與建筑同壽命的裝配式墻材,實施綠色建材標識和目錄管理制度,嚴禁使用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的應用比例。鼓勵推進裝配式建筑全裝修。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建投公司,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八)產業隊伍建設。加大企業人才培訓支持力度,促進裝配式建筑企業與相關職業教育機構合作,培養實用技術人才。加強對建筑規劃、設計、施工、評價、運行等人員的培訓,建立裝配式建筑用工與培訓長效機制,將裝配式建筑相關技術作為專業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實現關鍵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率 100% 。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三、政策扶持
(一)實行容積率獎勵。房地產開發項目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外墻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的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優化企業成本核算。對裝配式建筑項目,其工程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筑業企業可以保函的方式繳納。新建裝配式建筑商品房項目,其備案價格和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手續時的形象進度要求,可以適當浮動。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審計局)
(三)強化金融扶持。將裝配式建筑產業納入招商引資重點行業。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筑企業享受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扶持政策,相關研究開發費用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服務機構對建筑產業化基地建設和大型專用先進設備融資給予信貸額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的支持。裝配式建筑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加計扣除。鼓勵裝配式建筑項目申報國家、省相關建筑節能專項資金。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市稅務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四)加大配套政策保障。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開發建設項目,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范圍內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裝配式建筑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進行全裝修、按照綠色標準設計的建設項目可作為投標加分項考慮。裝配率超過50% 的裝配式建筑,可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造的開發建設項目,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允許將開發企業投入該項目的裝配式預制構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稅務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五)鼓勵評優評先。在同等條件下,對采用裝配式建筑方式建造的建設項目鼓勵安排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配套工程,鼓勵參與各類工程建設領域的評先評優。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銅陵經開區管委會、縣區政府)
(六)強化交通保障。對運輸超大、超寬的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結構構件、鋼筋加工制品等的運輸車輛,在依法規范管理的前提下,可在物流、運輸、交通管理等方面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銅陵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及時研究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督促檢查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情況。各轄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要落實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組織具體實施。市直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大指導、協調和支持力度。
(二)強化建設保障。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由發展改革部門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在立項批文中明確采用裝配式技術建造,納入項目投資估算。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將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相關要求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并寫入規劃條件通知書、建設用地規劃條件。
(三)嚴格督查檢查。市直相關部門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協議約定或土地出讓合同,嚴格項目立項、規劃審批、技術審查、工程驗收及資金管理。對違反協議約定或不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進行建設的,依法追究違約責任。
(四)加大宣傳推廣。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倡導低碳環保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提高公眾對裝配式建筑的認知度、認同度,積極引導消費者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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