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2022年安徽宿州市省科學技術獎提名申請多少獎補?具體認定條件步驟及程序等內容整理如下,想要咨詢申請或者了解的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政策咨詢熱線: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免費咨詢
宿州市省科學技術獎提名申請獎補
省科技獎技術合作類授予省外、境外的下列人員、組織:
(一)在我省傳播先進科學技術知識、培養人才,成效特別顯著的;
(二)與我省合作進行技術開發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
(三)促進我省與省外、境外進行科學技術合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十條省科技獎除技術合作類獎不分等級以外,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對做出特別重大科學發現或者技術發明的公民,對完成具有特別重大意義的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可以授予特等獎。
一、提名需求申請
各縣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要堅持擇優遴選、寧缺毋濫的提名原則,于2022年9月13日前向市科技局提出提名項目(人選)需求(報送附件2),市科技局匯總后報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符合提名要求的,由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發送提名號。被提名項目(人選)憑提名號進入省科技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正式填報提名材料。
二、提名書填寫
各被提名項目完成人于2022年9月15日起憑提名號登錄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按照要求在線填寫,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
提名書主件的紙質版應為網上填寫完成、提交提名書后下載打印。提名書主件所填內容應與附件中各類佐證材料有相互對應的印證關系。
三、提名項目(人選)公示
各縣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應通過網絡或書面對提名項目進行公示;各被提名單位應按照省科技廳通知要求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情況提交給市科技局備查,無需上傳。
四、材料報送
各縣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要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室發文。
報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安徽省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匯總表》;(2)紙質提名書原件2份,主件、附件應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桿夾、長尾鐵夾)合訂成冊,A4規格紙張,打印方式單雙面不限,豎向左側裝訂,以“一、候選人基本情況”或“一、項目基本情況”作為首頁,請勿另加封面。由各縣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直接報送至市科技局計劃科。
以上材料請于2022年10月13日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宿州市省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根據《安徽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科技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提名項目(人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重大科技成就獎:被提名人原則上應為獲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應突出被提名人的重大科技成就與貢獻、對知識與創新的傳承,具有新時代科學家精神、較高的學術地位與廣泛的社會影響力。
2.自然科學獎:提供的主要論文(專著)應當于2021年8月30日前公開發表。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篇,國內科技期刊論文應不少于1篇。所列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應為省內單位。完成人與完成單位必須在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和單位信息中有所體現。
3.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整體技術已實施應用兩年以上(2020年8月30日之前應用),主要研究開發、應用推廣的創新成果須在安徽落地轉化。需要行政審批的項目,須提供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已獲批兩年以上的行政審批文件。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相關行業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肥料、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壓力容器等。審批時間應在2020年8月30日之前。論文不作為主要的評審依據。
4.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組織)應是在與安徽科學技術合作中對我省科學技術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的境外人員(組織)。生產、經營、招商引資、貿易往來等不在該獎范圍之內。
5.外國人作為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被提名人的,須在中國國內單位連續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6.列入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并提交驗收報告。
提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醫學類項目,凡未列入國家、省(部)、市級科研項目的自選項目,需提交單位立項依據及結題驗收報告。
提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產學研合作項目,凡未共同承擔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計劃(基金)的、無共同知識產權的,必須提供項目整體應用前的有效合作證明材料,如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許可等)登記證明、資金到賬憑證等。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2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
8.2021年度經受理評審但未授獎的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項目不得以同樣技術內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2年度省科技獎。(緩評及異議處理完畢不影響再次提名的項目除外)
9.項目技術內容未獲得過其他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科技獎勵。
10.正在申報其他省部級科技獎勵的項目技術內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11.項目完成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第一完成單位須是安徽省內注冊的單位。
12.提名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數據、材料的,將記入安徽省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