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以下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2022年六安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申報材料條件及截止時間等內容,需要具體咨詢申報或者代理的可以咨詢臥濤小編為您指導解答!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六安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申報條件
(一)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市場競爭、對產業發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本市區域內企業。
(二)建立專門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部門,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設立知識產權工作經費,專門用于企業內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獎勵等各個環節的支出。
(三)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知識產權工作激勵機制,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貫穿企業研發、生產、管理、經營全過程。
(四)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擁有申請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1件以上;使用自主品牌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商品質量優良。
二、六安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申報材料
(一)《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申報表》(附件)
(二)企業知識產權相關制度
(三)發明專利授權證書
(四)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經費、專利主導產品、自主品牌效益證明
三、六安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申報時間
各縣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根據申報條件,深入企業宣傳,了解企業情況,組織企業申報,于2022年4月12日前將《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申報表》(同時報電子版)及附件紙件報送至市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科。
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認定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培育建設一批知識產權競爭力強、區域影響力大的優勢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認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是指在六安市行政區域內注冊,通過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市場競爭,在全市同行業中知識產權工作處于領先水平的企業。
第三條 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認定和管理工作,堅持企業主體地位,遵循“政府引導、縣區培育、企業自愿、激勵創新、擇優扶持”的原則。
第四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作。
第五條 申報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立專門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部門,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設立知識產權工作經費,專門用于企業內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獎勵等各個環節的支出;
(二)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知識產權工作激勵機制,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貫穿企業研發、生產、管理、經營全過程;
(三)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擁有申請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1件以上;使用自主品牌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商品質量優良。
第六條 申請認定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屬于本市區域內骨干企業,對產業發展具有一定影響力;
(二)具有明確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以及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激勵機制,執行情況良好;設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及知識產權專員1人以上;設立知識產權專項經費,用于知識產權申請、獎勵、專利檢索等需要;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培訓;
(三)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擁有有效知識產權10件以上;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件以上,其中,自主研發申請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1件;企業知識產權實施轉化率較高,且取得效益;
(四)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預警和風險防控機制,能夠較好保護自主知識產權。
第七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優先認定:
(一)通過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認證;
(二)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2件以上;
(三)近三年無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申報年度申請發明專利4件以上;
(四)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
(五)擁有中國馳名商標1件以上、境外注冊商標1件以上;
(六)近三年獲得省級以上知識產權獎勵。
第八條 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實行備案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庫,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申報條件審核上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
第九條 入庫培育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申報表》(附件1);
(二)企業知識產權相關制度;
(三)發明專利授權證書;
(四)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經費、專利主導產品、自主品牌效益證明。
第十條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照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標準對庫內企業開展培育,了解企業創新需求,掌握企業知識產權動態,做好服務指導工作。
第十一條 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每年下半年開展認定,于年底前完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申報通知,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要求組織和指導本地區培育庫內和達到認定標準的企業做好申報工作。
第十二條 申報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申報書》(附件2);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三)企業有效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及擁有量清單;
(四)企業基本情況介紹(含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人員情況)、知識產權制度和發展規劃及實施情況等相關文件;
(五)企業知識產權產品(服務)轉化運用相關材料;
(六)上一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七)獲得與知識產權、科技、經濟相關的省級及以上榮譽證書復印件;
(八)其它相關材料(包含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市級以上各類企業創新研發平臺等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企業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向所在地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申報材料,由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符合要求的,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申報材料需要補正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
第十四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定。
第十五條 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實行專家評審制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建由技術、經濟、管理、知識產權等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開展評審工作。專家組依據本辦法結合《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評價指標體系》(附件3)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必要時對申報企業進行實地考察或要求申報企業進行陳述和答辯。
專家組成員與被評審企業有直接關系的應當回避。評審專家必須遵守相關的評審制度,并對申報企業的材料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六條 根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結合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年度計劃安排,提出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擬認定名單,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確定。并將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存在異議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異議理由不成立的,予以認定;異議理由成立的,不予認定。
第十七條 根據《六安市關于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的若干措施》(六政辦〔2020〕33號)的規定,對新認定的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用于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及購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等方面;符合國家、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申報條件的,優先推薦;在知識產權教育培訓、信息利用、維權援助、專利技術轉化、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予以重點指導和服務;優先推薦參加“安徽省專利獎”及國家、省設立的鼓勵發明創造的各種獎項的評選,優先推薦參加國家、省、市級各類知識產權項目申報。
第十八條 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應當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對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持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制度,進行知識產權戰略布局,積極參與標準制定;
(二)應用知識產權基礎信息開展專利信息分析利用,促進企業以知識產權提升核心競爭力;
(三)積極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強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能力。運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九條 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定期進行復核,主要內容為審核企業當前狀況是否符合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條件。經復核不合格的取消稱號,并在自取得認定后六年內不予重新認定。
五年期滿后,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重新認定。通過新認定的企業,繼續保留“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格,并按規定享受一次財政獎勵;未通過重新認定的企業,取消“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格并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已認定的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格并向社會公示:
(一)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有嚴重違法行為的。
存在上述第(一)項行為的,同時追繳已發放的一次性財政獎勵經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市知識產權局《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工作方案》(六知〔2017〕11號)同時廢止。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