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是75%還是100%?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填報年報表?以下將帶來2024年安徽、江蘇、湖北、湖南、四川、陜西各地高企研發費加計扣除申請涉稅要求問題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專人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15855199550(可加v)
??臥濤小編可以為您帶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建設、網站外包定制、推廣等輔導規劃。
??涉稅點01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是75%還是100%?
??答復:
??1.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第一條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第一條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第一條規定,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3.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涉稅點02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填報年報表?
??答復:
??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的企業需填報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和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其中,企業須先自行填報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填報完成后有關數據會自動帶入表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對應行次。
??涉稅點03
??我們知道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但是若是季度預繳沒有享受的,能否匯繳的時候一起享受?
??答復: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 年第13 號),2021 年,企業暫未選擇在第3 季度或9 月份預繳申報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在2022 年辦理2021年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涉稅點04
??虧損的企業,能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答復:
??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不論企業當期是盈利還是虧損,都可以加計扣除。
??涉稅點05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中,允許加計扣除的人員人工費用中“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哪些人員?
??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是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
??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
??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于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涉稅點06
??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是否可以加計扣除?
??答復:
??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涉稅點07
??企業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是否可以同時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企業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涉稅點08
??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是否允許加計扣除?
??答復: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稅前扣除;加計扣除時按照研發活動發生費用的80%作為加計扣除基數。
??委托個人研發的,應憑個人出具的發票等合法有效憑證在稅前加計扣除。
??三、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第一條規定,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本通知所稱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不包括委托境外個人進行的研發活動。
??因此,企業委托境外個人研發項目,該筆委托研發費用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
??涉稅點09
??企業同時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小型微利企業兩個優惠政策的條件,兩種優惠是否可以同時享受?
??答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因此,如果企業同時符合研發費加計扣除與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的條件,可以按規定同時享受。
??涉稅點10
??企業取得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于研發活動所形成的費用或無形資產是否可以加計扣除或者攤銷?
??答復:
??不可以。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第三條規定,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二條第(五)項規定,企業取得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于研發活動所形成的費用或無形資產,不得計算加計扣除或攤銷。
??涉稅點11
??企業開展的哪些活動不適用稅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答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第一條第(二)項規定,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涉稅點12
??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發生的研發費用,應當如何加計扣除?
??答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第二條第2項規定,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涉稅點13
??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是否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
??答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第二條規定,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可按照本通知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
??創意設計活動是指多媒體軟件、動漫游戲軟件開發,數字動漫、游戲設計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設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為三星)、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工業設計、多媒體設計、動漫及衍生產品設計、模型設計等。
??涉稅點14
??不適用企業所得稅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有哪些?
??答復: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四條規定,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 -2011)》為準,并隨之更新。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四條規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以下簡稱《通知》)中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行業的企業,是指以《通知》所列行業業務為主營業務,其研發費用發生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按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計算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余額50%(不含)以上的企業。
??涉稅點15
??實行核定征收的居民企業,可以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嗎?
??答復:
??不可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五條第1項規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適用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涉稅點16
??不能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行業是以稅務登記證行業范圍還是以實際經營情況來確定?
??答復:
??應當以實際經營情況來確定企業能否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同時,稅務登記證行業與實際經營情況不一致的企業應到相關部門對其行業進行修改,并對稅務登記證經營范圍進行同步修改,稅費種登記信息也應同步修改,減少涉稅風險。
??涉稅點17
??委托研發受托方是否都要向委托方提供研發費用明細?
??答復: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況。因此,只有雙方存在關聯關系,受托方要向委托方提供研發費用明細。
??涉稅點18
??A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2021年從事于一項發明專利的研發,該公司在歸集“其他費用”列入了通訊費,請問該費用能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答復: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公告2017年第40號)規定,其他相關費用是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通訊費未列入“其他相關費用”之內,因此,不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涉稅點19
??企業在研發過程中產生的勞動保護費支出是否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公告2017年第40號)規定:“一、人員人工費用
??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二)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三)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六、其他相關費用
??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因此,研發過程中產生的勞動保護費支出不屬于上述文件規定范圍,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涉稅點20
??公司在2021年有多個研發項目,應該如何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答復:
??“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將“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計算公式為全部研發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全部研發項目的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10%/(1-10%)。
??假設某公司2021年度有A和B兩個研發項目。項目A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為90萬元,“其他相關費用”為12萬元;項目B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為100萬元,“其他相關費用”為8萬元。兩個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為21.11萬元[(90+100)×10%/(1-10%)],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為20萬元(12+8),大于按原方法計算的18萬元,且僅需計算一次,減輕了工作量。
企業產品百度首頁關鍵詞排名、企業品牌推廣、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均可聯系小編咨詢,專業團隊為您提供產品關鍵詞、企業品牌優化服務!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需要咨詢商標、專利、軟著、高企以及科技成果評價、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工商規劃、股權設計、掛牌、公司注冊、網站定制、網站建設的請直接聯系漁漁:15855199550,微信同號,為您解答指導!
咨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