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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天長市制定了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共30 天獎勵扶持,下面就來看看政策全文,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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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大做強支柱產業
1、鼓勵支柱產業發展。重點支持儀表電纜、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一代電子信息等支柱產業加快發展,以市場化方式,分批次設立總規模50 億元的支柱產業發展專項基金,定向投放重點企業、高成長型企業和招商項目。
2、穩定本地產業供應鏈。對支柱產業規模企業采購產業上游企業產品且年采購單個企業總額達1 億元以上或支柱產業規模企業采購產業下游企業終端產品且年采購單個企業總額達500萬元以上的,分別按年開票銷售額的1 ‰、 5‰給予采購企業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或企業集團)每年分別不超過100萬元、 50 萬元。
3、鼓勵企業新上項目。對本土企業(含優惠政策已到期的招商引資企業)新上獨立核算且符合滁州市招商引資認定標準的工業項目,按招商引資企業給予政策優惠。對企業新上的非“淘汰類”“限制類”“兩高” 項目,實行工業項目建設信用承諾管理制度,按“拿地即開工”進行項目建設并辦理廠房權證。
二、推動企業梯次發展
4、打造行業龍頭企業。在支柱產業中篩選一批重點企業,制定龍頭企業培育計劃。對完成年度目標的,以簽約當年入庫稅收為基數,給予新增地方財政貢獻值50% 的獎勵;支柱產業發展專項基金按新增銷售收入的5%提供基準貸款利率資金支持。
5、支持企業壯大規模。對當年入統的新投產和成長型規模企業,分別給予10 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開票銷售額(域內)首次超過1 億元、 5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或企業集團)且當年增速超過 20% 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 萬元、 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超過10億元后每突破一個 10 億元臺階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突破百億元的,給予3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以后每跨越一個百億元臺階,再給予 2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不少于40%獎勵企業管理團隊。對入庫稅收首次突破 500 萬元、1000萬元的,分別給予5 萬元、 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6、實施“專精特新”培育工程。根據“專精特新”企業培育要求,建立“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培育庫”(附件1 :《天長市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遴選辦法》),實施動態管理,每年開展一次評優活動,對被評為“十大專精特新成長企業”的,按照新增地方財政貢獻值給予一定獎勵;對完成年度增長目標的,由市科技擔保公司提供總額1000萬元以內、續保不超過 3 年的融資擔保,并給予50%的擔保費補貼;對培育企業新獲批滁州市級、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國家級重點小巨人企業、國家級單項冠軍的,擇優分別給予 5 萬元、10萬元、20 萬、 30萬元、50萬元、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7、鼓勵企業創先爭優。每年在全市規上工業企業中開展一次“綜合實力三十強企業”“十大稅收貢獻企業”“十大專精特新成長企業”“十大畝均績效優質企業”“十大技術改造先進企業”“十大數字化轉型企業”和“十大科技創新企業”評選活動,對獲獎企業頒發獎牌;對當年度被評為先進的企業,給予一定獎勵,獎勵資金不少于 40%獎勵企業管理團隊。(附件2:《天長市工業企業評先評優實施細則》)
三、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8、支持企業加大設備投入。對規模企業購置20 萬元以上單臺(套)生產、節能、環保設備且20萬元以上設備總投資超200萬元(以正式購置發票為準),并辦理項目備案的,在其建成投產后,經考核支柱產業給予 8%、其他產業給予5%的一次性補貼;通過設備融資租賃方式購入的,履約一年后按實際到賬金額參照上述條件和獎勵標準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或企業集團)的設備采購(含融資租賃)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
9、支持企業產品提檔升級。支持企業轉型終端裝備,對研發生產單價在10 萬-30萬元、30萬 -50萬元、50萬-100 萬元、100萬元以上我市首臺(套)終端裝備(以增值稅銷售發票為準),并通過省級認定的,分別給予10 萬元、 20萬元、30萬元、 50 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獲批省級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產品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省級新產品、通過國家級行業成果鑒定的,每項分別給予 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進入《工信部企業及產品準入公告》和獲批工信部產業試點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傳統產品與智慧技術成功嫁接并取得發明專利授權或通過省級新產品鑒定的,按其與科研院所或行業龍頭企業技術合作合同及實際支付費用(依據正式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據)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或企業集團)每年最高不超過 50萬元。
10、支持企業開拓高端市場。鼓勵“民參軍”,對企業取得軍工保密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每項分別給予10 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央企、軍工企業供應商資質并在一個完整年度分別取得 1000萬元、500萬元以上銷售實績的,給予一次性 15 萬元的獎勵。對主導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和安徽省地方標準的企業(排名前三位),每項分別給予30萬元、20 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標準示范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50 萬元和 20萬元一次性獎勵。
11、支持企業開展品牌提升。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安徽省品牌商標示范企業、馬德里涉外商標的,每項分別給予40 萬元、5萬元、0.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安徽工業精品稱號的,每項給予 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滁州市市長質量獎、天長市市長質量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 40萬元、30萬元、20 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
12、推進智能制造。對購置30萬元以上單臺(套)智能化生產、節能、環保設備及軟件系統,且 30萬元以上設備及軟件系統總投資超300萬元(以正式購置發票為準)的規模企業,并辦理項目備案的,在其建成投產后,經考核支柱產業給予 15%、其他產業給予12%的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或企業集團)每年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
13、推進“機器換人”。對采購單臺30 萬元以上的工業機器人(≥ 4個自由度),按采購總額給予20%的一次性補貼(以正式購置發票為準),單個企業(或企業集團)每年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4、推進數字賦能。對新建的區域級或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且服務20 家以上規模企業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區域級或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企業累計超過30 家、 50家的,每年分別給予30萬元、 50 萬元獎勵。對規模企業采購單件(套)10萬元以上ERP 、 MES等信息化管理硬件和軟件的,在其投入使用后給予20%的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或企業集團)最高不超過 5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示點示范企業的,每項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軟件服務和軟件設計企業在我市設立獨立核算法人企業的,給予其地方財政貢獻值 (含企業高管個人地方財政貢獻值)等額獎勵。對獲評國家級、省級5G和工業互聯網典型場景、標識解析應用、新模式示范應用、優秀解決方案的,分別給予 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15、壯大科技創新主體。對首次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2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通過重新認定的,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分別給予 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的給予 0.2 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在創新資源集聚的大城市設立“飛地型”研發機構,經認定合格的,對當年購置單價在10萬元以上的關鍵研發儀器設備及場地租金,給予 30% 的補貼,連續補貼3年,單個機構三年補貼累計不超過100 萬元。
16、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國際合作基地的,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滁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行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 100萬元、 20萬元、2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和綜合實驗站,分別給予20 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以上科技平臺在參加國家、省組織的運行績效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再分別給予 20萬、 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院士工作站給予20 萬元的啟動資金,經省院士工作站績效評價為優秀和合格的,分別給予 50萬元、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績效評價情況,分別給予50 萬元、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眾創空間給予減半獎補;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主體1 萬元獎勵;每孵化畢業一家在本市征地落戶的企業,給予運營主體5 萬元獎勵;入駐省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的工業企業,三年內給予其地方財政貢獻值等額獎勵。
17、鼓勵科技創新活動。對當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R&D )超過300萬元并保持正增長,且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超2% 的規模企業,按 R&D經費總量和R&D經費較上年增長率兩項指標進行排名獎勵,對兩項指標分別排名前二十名的企業,按每名遞減 0.5萬元獎勵10萬元至0.5 萬元不等,上述兩項獎勵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企業進入省級、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的,分別給予2萬元、5 萬元獎勵;對獲得省及全國創新創業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項目,省賽分別給予20萬元、15 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國家賽分別給予 50萬元、30萬元、20 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項目以獲得最高獎項進行獎勵;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級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100 萬元、50萬元、20萬元、 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第二完成單位減半獎勵。
18、強化科技項目實施。鼓勵企業申報上級部門科技計劃項目,對企業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按其實際到賬經費的5% 獎勵給研發團隊,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50萬元;在省科技重大專項研發投入中,給予承擔單位不高于項目研發投入的20% 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其他獲批的省級、滁州市級項目,按上級撥付項目資金的20% 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 20萬元,補助資金用于研發。
19、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購買市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我市形成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和實際支付額給予14% 的補貼,單個項目、單個企業不超過50萬元、100 萬元;企業每獲得一項省級科技成果登記的給予 500元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2000元;對在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登記成功的企事業單位之間發生的技術合同,按照技術合同成交額的萬分之一,給予企業不超過 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0、提升科技服務水平。每年安排2000 萬元的天長市智能裝備及儀表研究院專項資金,企業與研究院分支機構共同實施的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 50萬元,產業共性項目單項補貼不超過200 萬元;高校院所在研究院設立分支機構的,根據績效考核,每年給予10 萬—20萬元的運行經費;加強科技聯絡員隊伍培養,對負責科技統計、科技調查、科技報告等專項工作的科技聯絡員,每人每年給予 1000 元的補貼;對通過上級部門備案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該研發機構每年在我市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技術合同收入,非產品收入)給予 10%的獎勵,單個機構每年不超過100 萬元。
六、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
21、鼓勵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對擬上市企業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的,給予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企業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因規范財務、資產變更增值、轉增自然人股本而新增的成本費用,給予地方財政貢獻值等額獎勵。
22、支持企業掛牌上市。對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按進入上市輔導期、證券交易所受理申報材料、成功上市三個階段,分別給予 100 萬元、200萬元和6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新三板”基礎層掛牌的,給予 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由基礎層進入創新層的,再給予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直接在創新層掛牌的給予2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省股交中心成長板和科創板精選層掛牌的,給予6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其他板塊掛牌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成功轉板上海、深圳及北京證券交易所的,給予兩檔之間差額獎勵。對交易所已受理申報企業,由市科技工業公司通過銀行委托貸款的方式,分別按其股本總額給予資金支持, 1億股(含)以下的每年支持1000萬元, 1 億股以上的每年支持1500萬元,首發上市后按LPR 收回本息。
23、鼓勵企業直接融資。上市公司首發融資且投資于我市的,按融資額給予獎勵,融資額達到10 億元(含)以上的,獎勵800萬元;達到5 億元(含)、不足 10億元的,獎勵400萬元;不足 5 億元的獎勵200萬元。上市公司實現再融資(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發、公司債、可轉債等),按募集資金在天長市的募投項目實際投資額 5 ‰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在“新三板”首次定向增發、融資、做市交易等,按募集資金的1% 給予最高不超過70萬元的獎勵。對上市輔導后實現股權增資的,按實到增資總額的5 ‰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4、鼓勵設立產業基金及金融分支機構。對與我市平臺公司合資或獨資設立主要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業企業發展的各類獨立法人投資(產業)基金,在其成立后次年,根據投資上述項目的到位資金給予 1%的補貼,3年內每年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并在5年內給予其地方財政貢獻值等額獎勵。對市外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支行級以上分支機構的,給予20 萬元的一次性開辦獎勵,并在5年內給予其地方財政貢獻值等額獎勵。
七、加快發展方式轉變
25、實施“畝均論英雄”改革。對全市實際用地5 畝以上的工業企業,每年按照畝均稅收、畝均工業增加值、單位用能開票銷售收入、研發經費支出占開票銷售收入比重等4項指標開展績效考評,根據考評結果將企業分為A 、B、C、 D四級,在項目獎補、用地保障、節能降耗、金融信貸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政策,推進資源要素集約節約,提升資源要素利用效率。(附件3:《關于實施“畝均論英雄”改革加快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
26、推動企業綠色發展。鼓勵企業實施節能改造,加快實現清潔生產、綠色發展,對企業自建光伏電站的用電量不計入企業總能耗,不納入畝均績效考核單位用能指標。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的,分別給予 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綠色設計產品、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分別給予 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進入省節能環保“五個一百”推薦目錄并被評價為優秀企業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7、鼓勵戰新產業發展。對新入規且當年進入戰新企業目錄庫的,給予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產值超億元、10億元、20 億元且增速超過全市戰新企業平均水平的,每超過一個百分點,分別給予 3000元、1萬元、 2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萬元、10 萬元、 20萬元。
八、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28、打造優秀企業家隊伍。將全市規模企業負責人、接班人和企業高管列入培養計劃,每年安排培訓費用不少于100 萬元,組織赴發達地區和高校機構學習先進理念、轉變發展思路、提升管理水平。
29、加大企業幫扶力度。常態化深入開展“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進一步創新幫扶機制、優化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機制,各級領導干部要主動深入企業、關心企業、幫助企業,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為企業重大業務洽談、戰略合作簽約、項目開工投產、產品推廣下線等關健環節主動站臺。
30、創優“四最”營商環境。認真貫徹落實《滁州市營商環境條例》,建立“輕微首犯免罰”制度,對企業初次非主觀、情節較輕、未造成嚴重后果且及時改正的,原則上不予行政處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探索開展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雙軌運行,實現全市全部行政審批事項職能歸口集中,并向基層延伸,切實從機制體制上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經信局、發改委、科技局、金融局、市場局等部門負責解釋和考核實施;政策獎勵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兌現,但不得與本市其他相關獎扶政策重復享受;國家和省市如出臺新的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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