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舒城縣制定了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 ,對新引進到舒城縣的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 給予多項優惠扶持政策,下面就來看看政策詳情,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舒城縣招商引資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招商引資工作,規范政策,強化引導,適應新形勢新情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引進符合我縣產業發展的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本規定涉及的投資總額不含商業配套,不含住宅類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款,不含商業配套,不含住宅類房地產。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業項目指:
(一)縣經濟開發區(城關園區)。圍繞食品深加工、家電電子、汽車零部件等產業,新建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單個工業項目或新引進為其產業配套的工業項目。
(二)縣經濟開發區(杭埠園區)。圍繞電子信息(光電顯示)、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等產業,新建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單個工業項目或新引進為其產業配套的工業項目。
(三)其他園區。圍繞各地主導產業,新建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單個工業項目或新引進為其產業配套的工業項目。
(四)入園企業標準。
1.工業項目:落戶省級園區的項目,土地出讓最低價為12.8 萬元/畝。城關園區土地投資強度不低于300 萬元 /畝,畝均稅收不低于12萬元,原則上項目建筑容積率不低于 1.1; 杭埠園區土地投資強度不低于400萬元/ 畝,畝均稅收不低于 15萬元,原則上項目建筑容積率不低于1.3;落戶省級以下園區的項目,土地出讓最低價為 8 萬元/畝, 畝均稅收不低于 10萬元,土地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 / 畝,原則上項目建筑容積率不低于1.0。
2.新建標準化廠房項目:原則上建筑容積率不低于1.2 ,土地投資強度與畝均稅收根據協議另行約定。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現代服務業項目包含生產性現代服務業和生活性現代服務業項目。
(一)生產性現代服務業項目主要包括符合以下條件的現代物流、總部經濟、平臺經濟、電子商務、科技服務等項目。
1.現代物流項目—新引進固定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具備信息服務、展示交易、運輸配送、城鄉快遞、工業品配套服務、冷鏈倉儲、電商等功能的物流項目。
2.總部經濟項目—新引進在我縣注冊、年納稅總額500 萬元以上的企業總部、地區總部、功能性總部等(房地產企業、縣內生產性企業除外)。
3.平臺經濟項目—新引進在我縣注冊、年納稅總額5000 萬元以上的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為雙邊或多邊用戶提供交易和服務,具備開放、共享、集聚資源等特征,實現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
4.電子商務項目—新引進世界100強或國內 50強電子商務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并在本地結算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支付平臺等項目。
5.科技服務項目—新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農業科技園區、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
(二)生活性現代服務業項目主要包括符合以下條件的高端健康養老、大型商業、文體、旅游、酒店等項目。
1.高端或規模養老項目—投資建設或運營的集醫療、保健、康復、養老、文體娛樂以及生活配套為一體,功能完備、設施齊全、管理先進的綜合性養老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或新建 300張床位以上;單個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醫療護理、康復保健、養生養老等項目。
2.大型商業項目—新引進整體經營面積3 萬平方米以上,商業業態、經營方式、管理模式具有專業特色的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特色街區等項目。
3.文體項目—投資總額5000 萬元以上體育健身項目(含步道、賽道等),以及單體使用面積不低于 3000平方米,且物業自持運營的文體場館(含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文化景觀園區)等項目。
4.旅游項目—萬佛湖景區投資5 億元以上、其它區域投資 5000萬元以上,集中成片開發的大型旅游設施、主題公園、休閑旅游度假區等項目。
5.酒店項目—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 億元以上且達到四星級以上標準的大型酒店綜合體項目。
第五條 本規定所指的現代農業項目是:
(一)新引進投資總額30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1000萬元以上的現代養殖、特色種植、林木花卉、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項目。
(二)新引進農業企業在舒城設立的公司總部、投資總額3000萬元以上的生產基地及研發中心等項目。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六條 投資獎勵。
(一)新建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對符合我縣主導產業且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新入園供地項目,當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6000 萬元以上(含 6000萬元,下同),按照雙向約束原則,給予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5% 的投資補助,最高不超過4000 萬元。
(二)新建旅游項目、五星級酒店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3%給予補助。
(三)新引進世界100強和國內 50 強電子商務企業、“農業頭部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的,按 1%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最高獎勵 200萬元。
(四)新引進文體項目按文體設施、設備器材投入(不含配套商業)的4%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500萬元。
(五)新建高端健康養老項目,按養老機構、醫療機構新購買設備總額的4%給予補助。
(六)新引進現代農業等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3%給予補助。
以上補助可按合同約定,一次性或分批兌現。
第七條 貢獻獎勵。
(一)新建固定資產投資6000萬元以上的新征地工業項目,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前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 100%、后兩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50%獎勵給企業。
(二)單個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技術改造工業項目,以技改完成后上一年度企業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為基數,增量部分 50%,連續3年獎勵給企業;并購重組工業企業,比照新引進工業項目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土地、房屋產權交易過程中足額繳納的契稅金額 10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
(三)年納稅額500萬元以上的總部經濟項目,根據協議自約定運營之日起,前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 100%、后兩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50%獎勵給企業;第 6年起,每年以上一年度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為基數,增量部分的100%獎勵給企業。
(四)年納稅額5000萬元以上的平臺經濟項目,根據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依據協議約定給予獎補。
(五)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現代物流項目、 3000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自約定運營之日起,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50%,連續 5 年獎勵給企業。
(六)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文化旅游、大型商業、四星級以上酒店等現代服務業項目,自約定運營之日起,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 50%,連續3年獎勵給企業。
(七)物流成本補貼
對新引進工業企業,當年上繳稅收在500萬元以上的,可對企業貨物物流運輸費用,按照年物流運輸費用總額 10%的比例給予財政補貼,累計補貼不超過3年,每年補貼額度不超過 200萬元。
(八)貢獻獎勵實行事后獎補。
第八條 產業基金支持。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大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 1億元以上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可根據企業成長性和需求,縣產業投資公司采取階段參股、直接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給予支持,參股比例不超過20%,投資期限一般不超過 5年,股權退出價格原則上按照市場化確定,也可按照協議約定退出。
第九條 標準化廠房支持。
經項目所在地鄉鎮、園區同意,標準化廠房可按照規劃批準的設計圖紙劃分的能獨立使用的房屋作為基本單元(幢、層、套、間等)進行不動產分割登記(不動產權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可租賃或出售。為園區配套的綜合服務區不得分割,可以整體出售。未經所在地鄉鎮、園區同意,租賃企業不得私自轉租。
(一)租賃標準化廠房的扶持政策。
首次租賃標準化廠房的工業企業,享受“前兩年租金按照10 元/平方米/月補助,后三年租金按照 3元/平方米/ 月補助”政策,企業入駐標準化廠房后納規且納稅達到150元/ 每平米/每年以上(含150 元)予以兌現優惠政策(租金先交后獎)。同時對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和300萬元(含300 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前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 100%、后兩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 50%進行獎勵。
(二)購買標準化廠房的扶持政策。
首次購買標準化廠房的固定資產投資6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 5%的投資補助(購買標準化廠房費用不計入固定資產投資,5年內不得出租、不得改變用途),最高不超過 1000萬元,并享受貢獻獎勵。
(三)新建標準化廠房項目,享受固定資產投資6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同等政策。
(四)鼓勵園區內工業企業利用自有閑置土地新建標準化廠房,建筑容積率原則上不得低于1.2 ,經依法審批、園區審核后方可建設。入駐工業企業可比照享受本條款(一)(二)優惠政策。
第十條 多層生產性廠房支持政策。
鼓勵新建企業興建多層生產性廠房,經審核,對超過本文件規定的容積率最低標準且投入使用的部分,第三層廠房每平方米補助150 元,第四層及以上每平方米補助 200元。
第十一條 扶優壯強獎勵。
支持家電電子行業發展:對年納稅首次突破1000萬元、 3000萬元、5000萬元的家電電子生產、設計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50 萬、100萬、150 萬。
支持食品加工企業做大做強:對年納稅首次突破500萬元、 1000萬元、2000萬元的食品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50萬元、 100萬元。
支持智能制造: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0 萬元。
經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補50萬元、 25萬元。
對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 萬元。
支持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對年納稅首次突破1億元、 5億元、10億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100 萬、200萬、 500 萬。
以上獎勵均給予企業管理團隊,由地方財政獎勵到公司賬戶,由公司派發給企業管理團隊。
第十二條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等享受《舒城縣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舒政辦〔 2021〕5 號)文件規定的扶持政策。獎勵政策由縣科技局牽頭相關部門審定。
第十三條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特定待遇。
本規定所指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完成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中國專利獎的、省部級科技二等獎以上獎勵。
2.博士學歷或正高職稱的高層次人才。
3.年薪30 萬元以上人員。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享受以下特定待遇:
1.對于縣內工業企業急需的高層次科技人才,鼓勵企業采取各種方式和途徑引進。對于企業從縣外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給予每人次 2 萬元補助。
2.縣政府為高層次科技人才提供 2年的住房補貼,住房補貼每人每月 1000元。
3.各類高層次科技人才的子女在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在有學位的前提下優先安排。
4.足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個人。
上述人才的專業背景應和在縣內所從事的工作相一致,并與縣內企業簽訂2 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縣內工作時間連續超過 6個月以上。
該條款與省、市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
第十四條 企業上市掛牌獎勵。
在我縣上市掛牌的企業享受《舒城縣企業上市掛牌獎勵補助辦法》(舒金服〔2020 〕 24號)規定的扶持政策。
第三章 政策審定
第十五條 新引進本規定未涉及的高新企業、重大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成長性好的項目或新型業態等項目,可視項目規模及貢獻等情況,實行“一事一議”。
第十六條 本規定涉及的獎勵與補助按現行財政體制規定比例分擔。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縣新簽約項目,不溯及既往。
本規定自立項(2021 年9 月30 日)至印發期間的新簽約項目,參照本規定執行。
本規定扶持政策與其他同類政策不重復享受。
第十八條 對在招商引資工作中,通過弄虛作假方式獲得獎補的企業或個人,一經查實,追回全部獎補資金;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規定實施過程中,應對項目進行風險評價,按程序科學決策。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縣招商引資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二年。
關于舒城縣招商引資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舒城縣招商引資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臥濤集團,2012 年成立,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如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專利申請、軟著登記、商標注冊、財稅籌劃、股權設計、 項目申報、高企認定、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百度首頁排名推廣、抖音運營等一站式服務,在安徽、江蘇、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等地都有公司, 10多年成功服務上萬家企業,在業內擁有良好口碑。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