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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安徽省發布的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建設相關政策要求,中關于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建設的要求、建設程序、建設程序、建設目的及建設布局條件如下,想要申報的企業可了解以下相關政策,也可咨詢政策專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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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建設目的
建設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主要目的是面向我省十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發展,集聚科技創新資源,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吸納大院大所高水平科技成果,承接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培育科技型企業,壯大新興產業,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助力打造全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樣板省。
(二)建設原則
突出科技成果轉化。以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主線,將集聚研發成果、吸引高端人才、激活創新要素、促進成果轉化作為產業化基地的核心價值導向。
面向未來新興產業。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聚焦未來產業發展戰略必爭領域和新興產業“卡脖子”技術,謀劃產業化基地建設方向。
堅持市場機制運行。充分發揮市場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突出企業在產業化基地建設中的主體地位,積極發揮政府在政策保障、環境營造等方面作用。
實行共建共享服務。整合高校院所、企業、投融資機構等創新資源,促進“政產學研金服用”共創共享,推動要素自由流動,構建融通創新創業的生態系統。
(三)建設目標
到2025年,在我省十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優勢領域,建設10個以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環境更加優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更加壯大、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明顯提升、前沿高科技產業初具規模的產業化基地,形成具有活力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高地,創新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二、建設布局與條件
(一)建設布局
聚焦我省十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優勢領域,以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為建設主體進行布局。
(二)建設條件
1.建設主體制定出臺推進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相關政策和激勵措施。
2.建設主體在申報領域擁有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
3.建設主體擁有相對完善的創新服務體系,設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門管理服務機構,建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省級以上創新創業載體,擁有一批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以及技術經理人(經紀人)隊伍。
4.建設主體區域內在申報領域擁有一定數量的科技型領軍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企業創新活躍度較高,區域內研發投入強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建設主體區域內在申報領域可以承接落地大量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并能夠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輻射帶動周邊地區或行業發展。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產業創新發展。立足自身優勢,聚焦未來產業發展戰略必爭領域和新興產業“卡脖子”技術,謀劃布局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
(二)構建高端創新資源開放供給鏈。深化與大院大所產學研合作,加快集聚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支持投資機構、社會資金成立創業投資基金,開展技術轉移品牌活動。
(三)建設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平臺。構建面向產業需求的研發機制,提供技術研發與集成、中試熟化與工程化服務,加大大型儀器開放力度,支撐行業共性技術成果擴散與轉化應用。
(四)培育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專業化、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開展技術成果供需收集、分析、精準對接等活動,提供融資并購、公開掛牌、咨詢輔導等服務。
(五)壯大職業化技術經理人(經紀人)隊伍。加快技術經理人(經紀人)培育,鼓勵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相關專業人才從事科技中介服務業,引導技術經理人(經紀人)深度服務企業創新,助推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六)打造科技創新創業全鏈條孵化體系。推進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加強與高校院所、企業和投融資機構的協同。推動高校院所、領軍企業、開發園區創辦專業孵化器,建設“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全鏈條孵化體系。
(七)建立科技成果對接交易機制。建立完善成果信息采集、發布機制,精準發布、對接科技成果信息,常態化組織開展對接交易服務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
(八)營造良好政策環境。落實國家和省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政策法規,創新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開展政策先行先試,探索完善符合地方特點的政策舉措,建立政策實施監測機制。
四、建設程序
(一)申報推薦。建設主體按照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建設條件,選擇具體產業領域,編制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建設方案,經各地市科技局審核,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
(二)專家論證。開展專家咨詢論證,對產業化基地建設基礎、思路和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預期效果等方面進行評估,形成專家意見。
(三)備案公布。省科技廳廳務會研究后,確定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備案名單,按規定公示后,發布目錄,有效期五年。
五、運行管理和政策保障
(一)建設主體要明確產業化基地日常運行管理機構(單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支持、優化資源配置,探索適合自身發展特點的高效組織管理模式。
(二)建立產業化基地運行監測機制,備案的產業化基地每季度向省科技廳提供相關運行情況,每年1月底前,提供上年度工作報告。
(三)建立產業化基地退出機制。對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沒有按照申報方案明確任務建設的,撤銷其備案。
(四)省科技廳和各市政府加強資源集聚和措施集成,在中試基地建設、創新創業平臺搭建、中介服務體系培育、政策先行先試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附件:安徽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建設方案參考提綱
一、建設基礎
(一)在平臺方面優勢。
(二)在人才方面優勢。
(三)在企業方面優勢。
二、建設思路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建設目標。
三、建設主要任務
(一)推進產業創新發展。
(二)構建高端創新資源開放供給鏈。
(三)建設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平臺。
(四)培育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
(五)壯大職業化技術經理人(經紀人)隊伍。
(六)打造科技創新創業全鏈條孵化體系。
(七)建立科技成果對接交易機制。
(八)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政策保障。
(三)加強監測評估。
咨詢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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