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按照《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發展規劃》(國科發社〔2017〕204號)的總體部署和《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完善主要疾病領域/臨床專科布局,擬開展第五批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申報和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疾病領域/臨床專科和數量
新建糖尿病與代謝性疾病(內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艾滋病)、感染性疾病(血吸蟲等寄生蟲病)、感染性疾病(細菌和真菌類疾病)、感染性疾病(新發突發傳染病)、腎病與泌尿系統疾病(泌尿系統)、出生缺陷與罕見病(出生缺陷)、出生缺陷與罕見病(罕見病)、骨科與運動康復(康復)、職業病(職業性塵肺)、地方病(地中海貧血)、中醫(重大疫病)、中醫(免疫)、中醫(代謝性疾病)、影像醫學、病理診斷、麻醉醫學、急危重癥(重癥醫學)、急危重癥(急診)、放射與治療(放射治療)、醫學營養等21個重點病種/技術領域(具體設置和數量詳見附件1)。
安徽省政策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00518
二、申報條件
1.三級甲等醫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申報域具有國內領先的臨床診療技術水平;
3.臨床醫學研究能力突出,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優勢明顯,申報前五年內在申報領域主持或參與了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課題;
4.經過藥物或者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備案;
5.申報單位和地方主管部門能夠對擬申報的中心建設提供相應的條件保障;
6.已建有代謝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慢性腎病、骨科與運動康復、中醫、放射與治療等疾病領域/臨床專科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醫療機構不得再次申報相同疾病領域/臨床專科的中心建設,避免重復建設;
7.感染性疾病(新發突發傳染病)限定由具有傳染病獨立科室或傳染病專科醫院牽頭,聯合省級及以上疾控中心申報;
8.近三年無重大違規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
三、相關說明
1.按照《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發展規劃》的規劃布局,疾病領域/臨床專科以重點病種/技術領域劃分,每個醫療機構在一個疾病領域/臨床專科中只能申報一個重點病種/技術領域;同一個大學隸屬的多個醫療機構在同一疾病領域/臨床專科只能有一個機構申報;根據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區域布局安排,每一個重點病種/技術領域在同一省級行政區域只建一家中心。
2.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提出申請,經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司或省級科技和衛生主管部門聯合推薦,向科技部報送。
3.申報單位須提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申報書》及其附件等紙質材料一式10份,并報送申報材料電子版的光盤1份(格式詳見附件2、3和4)。
4.申報材料的收集工作委托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簡稱“生物中心”)負責。請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于2021年7月20日17:00時前報送至生物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5.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建設評審包括形式審查、材料評審和綜合評審三個程序,其中材料評審的結果不納入綜合評審。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