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徽省組織開展2021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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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11.19
根據省經信廳通知,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2021〕270號),現就做好我省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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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內容
具體包括示范企業、示范產業園區、示范街道(鄉鎮)和示范基地四個類別。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類申報主體為在安徽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園區類申報主體為技術開發產業園、創客空間、眾創空間、孵化園等產業聚集區;街道(鄉鎮)類申報主體為街道或鄉鎮;基地類申報主體為縣(區)級人民政府。
(二)申報單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2021〕270號)文件中《2021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指南》要求(附件1工信部網站)。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請各市(直管縣、市)經信、民政、衛健主管部門認真組織并指導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試點示范。
(二)申報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申報單位登錄www.ihci.com.cn進行注冊及申報內容填寫,同時將相同內容的紙質版申報材料(附件2)報送至各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三)各市(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會同同級民政、衛健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實地考察,推薦滿足申報條件的申報單位,并出具三部門蓋章的推薦意見函,連同申報材料(紙質版1份)于11月22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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