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引領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按照省科技廳《關于開展第三批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的通知》(皖科農秘〔2021〕44號)文件要求,現開展第三批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要求
1.各縣(區)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和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24號)和《安徽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暫行辦法》(科農〔2018〕60號)要求和條件,擇優推薦。
2.已建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核心區的縣(市、區),不再重復建設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3.園區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環保、規劃、土地等相關規定;園區申報單位要落實好主體責任,統籌推動園區建設,形成長效管理機制;要有合理的功能分區,符合“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要求;要整合創新資源,集聚創新要素,培育引進創新型企業,建設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強化一二三產業、產城鎮村融合發展,強化園區對鄉村振興工作的支撐作用。
二、申報流程及時間
園區申報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及有關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省行政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中心1號大廳),電子文檔發送至4585168@qq.com。
省科技廳根據園區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組織專家對申報園區開展初審篩選、現場考察、答辯評審,符合條件的園區由省科技廳發文正式批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