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費涵蓋生產、生活、管理等多個消費等領域,覆蓋信息服務,如語音通信、互聯網數據及接入服務、信息內容和應用服務、軟件等多種服務形態;覆蓋手機、平板電腦、智能電視等多種信息產品;還包括基于信息平臺的電子商務、云服務等間接拉動消費的新型信息服務模式。
(一) 支持企業運用中國聲谷公共平臺技術研發創新產品。應用中國聲谷公共平臺技術(智能語音開放創新平臺(一期) 、中文信息(深度)處理開放創新平臺(一期)、智能寫作創新及產業化公共服務平臺、面向深度學習應用的類腦開源平臺)研發的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信息消費創新產品,認定后按照中國聲谷政策給予支持。
(二)支持各地與中國聲谷共建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支持綜合利用中國聲谷企業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技術和產品,搭建智能辦公等應用場景并與中國聲谷合作共建的消費體驗促銷中心、眾創空間,認定后按照中國聲谷政策給予支持。
(三)加大宣傳推介。選擇特色優勢產品案例宣傳展示,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信息消費示范項目。
安徽省注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包括中央在皖企業),并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申報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的企業同時須擁有較好的研究開發和設計能力。
(一)信息消費創新產品
1.面向智能制造、社會治理、民生生活、智慧家庭、在線教育、動漫游戲、虛擬現實、智能穿戴等信息消費重點應用領域,研發完成的并上市銷售的軟件、智能硬件等。
2.申報產品必須是自主研發,同時在技術或模式創新上有突破,并具有推廣應用價值。
3.同一申報主體申報數量限一件。
(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1.體驗內容要求。
(1)消費體驗類。綜合智能辦公、智能終端、公共服務平臺、電子商務等信息領域消費產品,通過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充分利用新零售等新模式,與品牌商、運營商、平臺商、服務商、商業地產等多渠道開展合作,在鬧市區或人流量較大的地方共建信息消費體驗中心(體驗館、廣場、小鎮等),引導消費者進行體驗式消費。
(2)共享車間類。依托重點行業骨干企業的智能工廠、智慧車間、數字車間等載體,建設第三方共享車間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面向行業垂直領域的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團隊和消費者定制提出共享服務。
(3)眾創空間類。行業骨干企業建立的基于互聯網的“雙創”平臺和創客空間、創新工場、開源社區等新型眾創空間,為企業提供創業孵化、知識產權、企業征信、檢驗檢測、質量品牌等方面服務,積極發展探索線上線下孵化模式。
2.
有固定的場所和完善的宣傳平臺。一是中心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須具備承擔50人以上規模集中培訓或演示環境;展示產品(功能)或提供服務種類不少于20項。二是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條件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空間布局合理,能夠滿足影視展示、產品體驗、培訓服務等需求。三是滿足至少一件信息消費產品(軟件或智能硬件)自主研發。
3.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演示,以及實物展示體驗等方式,通過人員講解、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
4.擁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和專業化的運行管理團隊。體驗消費類向市民免費開放次數每周不少于1次;體驗中心每季至少舉辦1次基于信息消費的培訓、研討會、交流會。
按照屬地化管理,由各市、直管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匯總上報。
1、申報階段。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申報單位填寫《安徽省第七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申報表》、《安徽省第五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書》,所在市、直管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填寫《安徽省第七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推薦匯總表》、《安徽省第五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推薦匯總表》統一報至我廳。
2、評審階段。省經信廳組織專家對推薦的信息消費創新產品、體驗中心進行評審。
3、公布階段。省經信廳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審核確定后發文公布。
(一)安徽省信息消費創新產品
1、安徽省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申報表
2、產品的功能、技術水平、市場前景、經濟和社會效益相關的簡介
3、產品的圖片2-3張
4、如果技術應用到中國聲谷公共平臺技術,提供相應的說明
5、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書
6、申報產品投放市場證明材料,如銷售合同和發票
(二)安徽省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1、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2、體驗中心基本情況
3、建設過程、投資規模、運行模式、服務隊伍、技術構成、技術優勢、實現功能、應用實效等,附體驗中心展示情況及活動現場圖片2-3張。
4、相關應用的典型案例
5、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和標準的證明材料;
6、相關附件:營業執照、主要儀器設備、軟件清單、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及職稱情況等。
臥濤科技,專注“科技項目申報”體系,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量身打造一站式科技項目申報及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如專利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新產品鑒定、企業研發中心申報、安徽省著名商標等。公司服務范圍涵蓋機械、電子、化工、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