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2年度蕪湖市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揭榜掛帥”榜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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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2.07.18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市科技創新決策部署,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研發創新能力,根據《2022年蕪湖市科技項目實施方案》《關于開展2022年度蕪湖市科技計劃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技術需求征集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各載體推薦的技術需求進行了遴選和論證,擇優形成了2022年度蕪湖市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揭榜掛帥”榜單?,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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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榜單發布
面向全市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產業鏈培育發展的重大技術需求,支持前瞻性技術、顛覆性技術、進口替代核心技術、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經需求征集、材料審查、需求遴選、榜單凝練、榜單確認,現發布市科技計劃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揭榜掛帥”榜單42項(榜單見附件1),力爭在重點產業細分領域搶占技術先機,提升產業技術供給能力,防范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支撐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
二、揭榜要求
1.針對本次發布的榜單,項目技術需求提出方為發榜方,揭榜申報以發榜方為申報單位,揭榜方需聯合發榜方共同申報。揭榜方為市內外有能力解決榜單任務的高校院所、各類科研平臺和團隊及其他組織。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長三角地區高校院所、科研平臺和團隊及其他組織與發榜方組成攻關聯合體(關聯交易方除外)聯合揭榜。申報單位針對榜單項目需求提出的攻關解決方案,應覆蓋榜單所有研究內容及考核指標。
2.已承擔科技項目逾期未驗收或終止的、結題未滿1年的單位不得申報;已承擔科技項目尚有1項以上(含1項)未完成的項目主持人,不得再作為項目主持人參與揭榜;申報單位有類似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請或獲取國家及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
3.申報單位按照申報的總預算承諾落實自籌資金,工業領域項目研發投入不少于300萬元,農業和民生領域研發投入不低于200萬元,項目實施期不超過3年,始自2022年7月。
4.揭榜方須與申報單位簽訂意向性協議或技術合同,協議需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以及支付聯合攻關經費等。
5.申報單位須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項目納入科研誠信管理。
6.實行科技成果代表作制度,揭榜方近3年獲得與榜單任務相關的重要獎項、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取得的專利和著作權、發表的重要論文及其他重要業績(成果)等情況,每個類別材料均不超過5項。
三、申報流程
1.張榜對接。根據發布的榜單,揭榜單位結合自身技術優勢,選擇榜單項目,通過蕪湖市科技局資源配置科獲取發榜方的聯系方式并主動對接洽談,雙方按有關規定簽訂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鼓勵有能力完成榜單任務的非發榜企業與揭榜單位合作競榜。
2.聯合揭榜。發榜方與揭榜單位,明確雙方合作方式、任務分工、合作經費、收益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事項,共同編寫《蕪湖市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揭榜掛帥”申報書》(附件2)及按照要求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于8月10日前提交到所在轄區的科技管理部門。
3.審核推薦。各縣市區科技局、各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行文推薦,于8月16日前統一將《推薦函》、《項目匯總表》(附件4)及申報書報送至蕪湖市市民服務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4.評審競榜。市科技局將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核心技術攻關“揭榜掛帥”項目進行評審,專家從研究能力和解決方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先進性、實施機制以及預期成果等方面評審打分,市科技局依據得分等相關因素擇優提出立項建議。
四、支持方式
2022年度擬立項20項,按照100萬元/項、50萬元/項分兩檔支持,支持資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立項后首撥70%資金,驗收合格后撥付30%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