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2年蕪湖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揭榜掛帥”榜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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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2.07.18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市科技創新決策部署,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根據《加快推進蕪湖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關于貫徹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政策征集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各載體推薦申報的項目需求進行了論證,本著高質量發展亟需、應用導向鮮明的原則,擇優形成了2022年度蕪湖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揭榜掛帥”榜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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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榜單發布
聚焦我市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圍繞重點產業鏈、鄉村振興、平安蕪湖、綠色發展等,在廣泛征集的基礎上,經材料審查、需求遴選、榜單凝練、榜單確認,現公開發布2022年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揭榜掛帥”榜單27項,誠邀優勢團隊踴躍揭榜,力爭解決制約我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中的關鍵核心問題。(榜單見附件1)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單位為市內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創新主體,具有解決榜單項目需求的科研基礎條件、科研隊伍、研發實力、組織能力。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長三角地區具有良好科研業績的單位揭榜攻關,鼓勵產學研合作、組團揭榜攻關。
2.發榜單位(項目需求單位)須與揭榜單位聯合揭榜申報。申報單位針對榜單項目需求提出的攻關解決方案,應覆蓋榜單所有研究內容及考核指標。
3.揭榜單位、合作單位以及項目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沒有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4.突出財政補助資金引導,以企業自籌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為主。全市重點產業鏈上的項目,自籌研發投入不少于800萬元。農業及重大民生成果轉化應用項目,自籌研發投入不少于40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2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始自2022年7月。
5.揭榜單位與發榜方不存在關聯關系,且雙方尚未對榜單研究內容開展研發。
6.發榜單位與揭榜單位對揭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浮夸自身實力與技術水平。
三、支持方式
分階段對每個立項項目按實投研發經費30%的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財政資金后補助支持。
四、申報流程
1.張榜公布。請揭榜單位結合自身技術優勢,選擇榜單項目,并于2022年7月22日前將揭榜單位相關信息表(見附件2)報至市科技局。
2.對接揭榜。市科技局通知發榜單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與揭榜單位對接,結合自身需求,細化合作內容,共同研究項目攻關的可行性方案,選擇擬合作的揭榜方。
3.聯合揭榜。發榜單位與合作的揭榜單位,按有關規定簽訂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明確雙方合作方式、任務分工、經費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事項,共同編寫《蕪湖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申報書》(附件3),開展聯合申報,于8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提交到所在轄區的科技管理部門。
4.審核推薦。各縣市區科技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發榜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行文排序推薦,于8月16日前將推薦函及項目匯總表報送至蕪湖市市民服務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5.評審競榜。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解決方案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研究內容,預期目標;揭榜方的科研能力,科研條件;項目解決方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先進性,以及發榜單位具備的成果轉化實施條件、配套資金保障、合作實施機制等。將項目的評審得分、客觀評價得分、載體推薦意見得分,綜合形成項目最終得分,作為擇優立項的依據。
五、申報材料
1.《蕪湖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2份。
2.揭榜單位近3年獲得的榜單項目技術領域重要獎項、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獲得的專利、發表的重要論文及其他重要業績(成果)等相關科研實力證明材料。項目負責人科研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3.揭榜單位與發榜單位簽訂的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多個單位聯合揭榜的,需附聯合揭榜協議書,明確牽頭揭榜單位及各方任務分工和權益分配等(加蓋所有參與單位公章)。
4.發榜單位需要提供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證明、項目實施條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統一制式項目科研誠信和廉政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