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2〕94號),現就我市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9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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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二)網上注冊申報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網”),進行注冊登記,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2.“國網”提交材料。申報企業通過“國網”填報資料,生成導出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PDF格式文件,并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包括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人員情況說明,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其他附件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查閱確認。申報企業須于申報截止時間10日后,登錄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網”,網址:http://61.190.35.98:801/ahismp/cms)查閱確認上傳的申報材料情況。未注冊企業注冊時,選擇宣城市科技局作為注冊審核機構,并提交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4.中介機構注冊登記及提交備案材料。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在“省網”注冊,注冊流程和申報企業相同。在“省網”登錄后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見附件3)和符合《認定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營業執照、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如通過金融機構的工資發放資料等)。已注冊中介機構無需重新注冊,若需更新證明材料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再重新上傳提交即可。
(三)地方審核推薦
各縣市區、市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局、稅務局等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為轄區內企業申報做好服務,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有條件的縣市區(市開發區)可組織相關業務專家對企業進行輔導,幫助企業實現申報材料的真實、完整。
四、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要求
(一)材料報送時間
“國網”和“省網”常年接受申請,地方集中審核和推薦。根據省認定工作批次時間安排,我市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1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8日。申報材料報送地點為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報送材料要求
1.各縣市區、市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稅務局聯合推薦函、《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4)一式三份;
2.企業紙質申報預審材料(可不裝訂)一式一份;
3.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在公示期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正式紙質申報材料。
五、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所有權變更。
(三)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四)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并須在“省網”登錄上傳符合《認定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和中介機構承諾書。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五)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上傳的證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內容清晰完整,在系統指定位置對應上傳,請勿橫置或倒置,確保能順利打開,實現正常網評。申請書須通過“國網”打印,條形碼完整;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或符合邏輯關系,否則相關數據將不予采信;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紙質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并標注頁碼,書脊處須注明企業名稱、申報年度、所在市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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