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合肥市“專精特新” 中小企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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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10.21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排頭兵作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0〕4號)、《合肥市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合政〔2021〕78號)精神,經研究組織開展2021年度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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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條件
申報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達到《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和程序》(附件2)中的規定條件和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往年已被評定為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申報程序
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實行網上申報,程序如下:
(一)申報企業登錄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系統(http://139.224.187.208:8076/),完成賬號注冊,按要求填報有關數據并提交佐證材料。企業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應填盡填,附件資料按照《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和程序》要求上傳。
(二)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根據《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和程序》要求,按屬地原則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在線初審。對初審合格者,由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按照申報名額要求,提出推薦意見,正式行文報送市經信局,并在申報系統內推薦。
(三)市經信局對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推薦的企業組織專家評審,提出評定意見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市經信局發文評定其為“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工作要求
1.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認真組織推薦專注“四基”領域、補強產業基礎和產業鏈短板,擁有行業標準話語權和品牌影響力,掌握獨門絕技、占據獨特市場地位,具有鮮明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特征的企業。
2.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按照時間要求組織企業申報。企業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11月1日,縣(市)區、開發區網上推薦截止日期為11月8日,推薦文件請于11月9日前報送市經信局民營經濟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