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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據各區縣政策匯編,將為大家介紹合肥市各區縣科技企業孵化器 和眾創空間認定補貼和認定條件要求指指南,包括 蜀山區、包河區、廬陽區、瑤海區、政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濱湖新區、新站區。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 需要咨詢或者代理的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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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各區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認定補貼匯編: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1.對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運營單位30萬元、 10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對新備案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運營單位10萬元、3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經費支持方式為差額補助,單個孵化器獎補總額最高 100萬元,單個眾創空間獎補總額最高30萬元。
2.對新認定為市級及以上專業型孵化器,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新備案為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的,給予 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此條政策可與上一條政策疊加享受。
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對首次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首次認定(備案)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眾創空間,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在全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的孵化器(排名第1-7位),每家給予20 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良好的孵化器(排名第8-15位),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優秀的眾創空間(排名第1-5 位),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良好的眾創空間(排名第6-10位),每家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以上考核獎勵資金中的50%獎勵給運營團隊。(執行部門:科技局)
廬陽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一)改造補貼。鼓勵高校院所、領軍企業、知名孵化機構等多元主體建設孵化器。對于改造提升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孵化器,按照實際發生的合理改造費用的50% 標準,給予改造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運營補貼。對于運營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孵化器,經考核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基礎運營補貼(制定基礎考核指標)和績效考核獎勵,補貼金額與考核獎勵總金額每年度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運營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具體考核指標在后續細化方案中明確量化。
(三)房租補貼。對運營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且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孵化器內區級備案企業,按實際發生的房租,以“先交后返" 的形式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100m2,補貼標準為不超為10元/m2 /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具體考核指標在后續細化方案中明確量化。
包河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1)對當年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60 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合肥市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運營團隊2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2)省、市考核合格的孵化載體在孵企業,當年畢業落戶包河區發展的,其營收達到200 萬元以上或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經區科技局核實,按其當年在孵化載體內實際租用面積及實際繳納房租給予最高不超過50%的補貼。其中,眾創空間企業(團隊)補貼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科技企業孵化器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 200平方米,補貼標準為最高每月20元/平方米。(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長豐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3.對新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給予100萬元、 50萬元、20萬元、5萬元。
4.對新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給予30萬元、20 萬元、10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5.對市級(含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入孵企業,給予每月15元/ ㎡的房租補貼,補貼總面積不超過200㎡,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肥西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1.認定獎勵
兌現內容: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30 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或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 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孵化高企獎勵
兌現內容: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每孵化一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3.畢業企業補貼
兌現內容: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畢業企業,按其上年度對地方貢獻的10%,給予最高10 萬元補貼。
巢湖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 20萬元運營資助;對在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年度考核優秀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 20萬元獎勵。
肥東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1.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30萬元、 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 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2.孵化器眾創空間考核優秀獎勵。對當年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 10萬元一次性獎勵。
3.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孵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一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蜀山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
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備案新建的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被認定為市級(含)以上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300 元/平方米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當年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80 萬元、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備案為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的,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20 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認定為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按就高原則分別給予運營單位20 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經認定備案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根據其當年孵化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按5萬元/ 戶的標準給予運營單位,獎勵,同一運營單位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瑤海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具體參考官方文件公告)
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申報主體管理團隊 20 萬元、10 萬元一 次性獎勵;對當年新備案的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申 報主體管理團隊 10 萬元、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廬江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獎勵補助(具體參考官方文件公告)
對新認定(備案)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新認定(備案)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20 萬元、10萬元、10萬元經費資助。對租用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生產研發用房、并在縣科技部門備案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按實際租用面積且最多不超過200 平方米,及當年實際支付租金的50%且每月不超過5元∕㎡標準給予房租補貼。
合肥市各區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流程
1. 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登陸合肥科技服務信息平臺提交申報材料。高校建設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由運營主體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并經審核同意后,所在高校向轄區科技部門出具推薦函,由運營主體按程序提交申報材料;
2.縣區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進行信用核查,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核和實地核查,將審核結果對外公示,公示期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書面推薦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負責對縣區科技部門推薦的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申報材料及其信用記錄進行復核,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認定(備案)為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
合肥市各區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申報條件要求
科技企業孵化器:
第六條 市級綜合孵化器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可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 75%以上;
3.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 10%,且資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個;
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 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
5.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2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 10%;
6.在孵企業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 家。
第七條 市級專業孵化器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達到第六條前5項條件;
2.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3.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4.在孵企業應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1 家。
第八條 企業入孵條件及孵化時限要求: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現代農業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 60個月。
第九條 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 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條件:
第十條 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2.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 個創業工位;高校建設運營的眾創空間擁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服務場地,或提供不少于10個創業工位,同時須具備公共服務場地和設施。提供的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 75%。場地屬自有物業的,要求產權清晰,在續存期內不得變更用途;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從申請備案時有2年以上有效租期,租用合同明確清晰,在租用期內不得變更用途;
3.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不低于10家,且每年入駐創業團隊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4 家;
4.擁有職業孵化服務隊伍,須有2名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2 名以上創業導師,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5.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6場次;
6.專注于特定產業或技術領域的眾創空間,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具有明確的專業發展方向,并建有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咨詢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條 創業團隊和企業入駐條件及孵化時限要求:
1.入駐創業團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入駐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均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2.創業團隊和企業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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