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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全力推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以創新驅動為引領,具體項目為支撐,招商引資為抓手,特制定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獎勵政策和實施方案。以下的具體方案,有想要申請其中獎補資金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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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總體目標
全面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每年度爭取項目資金的比例不低于全省10%為主要目標。力爭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全市創新能力全面增強,科技進步貢獻率進一步提高;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0家,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超過1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突破400億元。全社會研發經費占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1.41%,大中型工業企業80%以上建有研發機構。到2025年,爭取培育一批、儲備一批突破型、引領型的新興產業,形成較強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努力建成1個千億元級、4個百億元級,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構建創新型現代產業體系。
二、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獎勵政策
(一)支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
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是在相對集中的區域,匯集產業配套完備、創新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規模效應顯著的產業集群。重點支持省、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具體支持方向為:
1.支持新建項目。省政府對實際總投資(不含土地價款,下同)5億元及以上,以及實際總投資2億元及以上且產品技術水平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關鍵設備購置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購置金額的5%,單個項目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
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且引領帶動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省、市聯合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在享受省財政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市財政按省補助資金30%的比例配套支持。
2.獎勵重大項目團隊。省政府對3年累計實際投資達到10億元及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分別給予企業管理技術團隊和招商團隊(指引進省外項目的招商團隊)獎勵,其中:10億元及以上、30億元以下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億元及以上、50億元以下的,分別獎勵200萬元;50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獎勵300萬元。項目投產后,先兌現30%獎勵資金;項目達產后,再兌現70%獎勵資金。市財政按獲省級獎勵資金20%的比例配套獎勵。
另設置重大項目線索獎、快速落地建設獎、稅收突出貢獻獎等單項獎以及十佳招商標兵。明確項目落地獎勵,按照“誰受益、誰獎勵”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工業項目和現代服務業項目分別按固定資產投資的3‰、1.5‰比例或固定金額予以獎勵。
3.支持企業境外并購。省政府對本省企業實施境外企業并購,其獲取的新技術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且在省內轉化投資新建項目的,按并購標的額的5%進行補助,單項并購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同時境內建設項目不再享受其他條款政策。
對在我市內轉化為投資的新建項目,在享受省財政資金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按省級補助資金30%的比例給與配套支持。
4.完善獎勵機制。省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產值稅收等進行綜合評估。其中:評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獎勵5000萬元;評估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獎勵3000萬元;評估得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獎勵2000萬元;評估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獎勵。在獲得省級資金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按1:1.5比例給與配套獎勵,用于基地建設。
市級第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參照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綜合評估辦法,由市級財政給與獎勵:評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獎勵1000萬元;評估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獎勵600萬元;評估得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獎勵300萬元;評估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獎勵。連續2年評估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摘牌。資金獎勵到基地所在縣區、市直園區,用于對應的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縣區、市直園區財政按1:1比例給與配套獎勵。
對新認定的市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基地所在縣區、市直園區財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用于支持基地內項目建設。
以上,不在省、市兩級基地范圍內,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和制造類項目也可享受上述政策。
(二)支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
重大新興產業工程是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的后備力量,是發展潛力巨大、占據產業鏈高端、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已經產業化、具有一定發展基礎,通過3年左右時間的努力,能夠培育成對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5.重點補助研發生產設備投入。省財政對重大新興產業工程研發、生產設備購置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設備購置金額的10%,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對重大新興產業試驗工程,補助最高可達2000萬元。在享受省財政資金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按省級補助資金30%的比例給與配套支持。
(三)支持重大新興產業專項。
重大新興產業專項是重大新興產業工程的后備力量,是發展潛力巨大、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即將實現產業化的前沿性和先導性產業。
6.重點補助研發試制投入。省財政對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研制費用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年度產品研發、樣機試制和檢驗檢測費用的50%,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累計最高可達3000萬元。在享受省財政資金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按省級補助資金30%的比例給與配套支持。
(四)加快構建創新型現代產業體系。
7.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省財政對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獎勵10萬元。對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近3年主要貢獻指標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在享受省財政資金獎勵的基礎上,市財政按省級補助資金30%的比例給與配套支持。
8.支持創新平臺建設。省財政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省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建立的產業協同創新中心,研發活動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情況評估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以上各項,在獲得省財政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市、縣區(園區)一次性各按30%比例給與配套獎勵。
省財政對新認定的省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且運行1年后達到要求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縣區、園區財政按市獎勵資金的30%予以配套支持。
以上所有獎勵資金用于創新平臺的研發活動。
9.支持創新創業。省財政對新認定的國家雙創示范基地,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設。市級、縣區(園區)財政各按1:1配套支持示范基地建設;
省財政支持“創響中國”安徽創新創業大賽,“雙創之星”項目,并分檔獎勵項目團隊。市財政按省獎勵資金的1:1配套給與獎勵。
10.運用基金支持。省政府設立300億元省“三重一創”產業發展基金,每年出資20億元作為引導資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原則,采取階段參股、直接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主要投向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重大新興產業工程中處于成長期和成熟期的項目。對資金需求量大、引領作用強的產業,省市合作建立專項產業投資基金給予支持。創意文化和文化旅游類項目,重點運用省產業發展基金予以支持。對省屬企業設立的種子(天使類)投資基金和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投資“三重一創”初創類企業的,分別設置50%和30%的投資失敗允許率,在投資失敗允許率范圍內的正常投資虧損,按照盡職免責原則處理,對其投資績效另行制定考核辦法。
市級其他相關專項資金優先向“三重一創”領域傾斜。通過財政注資、引進社會資本等方式,將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到5億元以上,重點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重大項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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