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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獎補資金申報指南(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小編現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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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標準
1.市場基礎設施優化獎勵。建設并竣工的交易、倉儲、分揀、加工、展示、體驗、節能改造、場內道路等基礎建設項目單項投資超過300萬元,按新增有效投資金額給予不超過30%的獎補,且同一商品市場同一年度基礎設施優化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2.市場數字化建設獎勵。數字化建設產生的平臺建設、軟件開發、設備購置、網絡租賃等單項投資超過300萬元的項目,按新增有效投資金額給予不超過30%的獎補,且同一商品市場同一年度數字化建設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優化升級綜合獎勵。對參與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且考評成績提高的商品市場,按照投入到環境優化、能力提升、創新融合、宣傳推廣等方面新增有效投資金額給予不超過30%的獎補。具體獎補金額根據新增有效投資額和考評成績增數確定,且同一商品市場獎補金額不超過20萬元。
4.同一商品市場在同一年度可同時申報市場基礎設施優化獎勵和市場數字化建設獎勵,但申報了市場基礎設施優化獎勵或市場數字化建設獎勵的商品市場不能同時享受優化升級綜合獎勵。同一商品市場在同一年度享受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5.新增有效投資總額是指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完成建設投資的費用(不包括土地購置、征地拆遷支出和辦公樓、宿舍、辦公、招待、租金等間接開支)。項目采取分期建設的,只對上述期間內完成竣工驗收或投入運行使用的新增有效投資進行獎補,超出此期限外的投資不納入獎補范圍。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條件
1.由區縣(市)確定為參與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且考評成績不低于60分的商品市場均可申報。其中申報優化升級綜合獎勵的商品市場必須通過區縣(市)組織的兩次考評,且第二次考評成績比第一次考評成績有提高。
2.申報項目應于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完成竣工驗收或投入運行。
3.申報遵循誰投資、誰申報原則,投資主體必須與申報主體一致。
4.申報市場主體工商登記注冊地和項目所在地在長沙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證照齊備有效,且建立財政支持項目資金專賬管理制度。
5.申報市場主體應依法納稅,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足三年的,自注冊之日計起),無欠稅、欠債不還等不良信用記錄,且納稅信用等級為B級及以上(首次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之日起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新設立單位納稅信用等級需為M級。如申報期間湖南省電子稅務局未公示企業信用等級時,可以上年度的等級為準,或以“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年度納稅信用常態化預評信息表”信息為準),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信譽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6.已獲得過各級財政支持過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杜絕同一項目重復申報、多頭申報、重復支持。
(二)企業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表。
2.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
3.項目單位基本情況介紹
包括成立時間、注冊資本、資產狀況、股東構成、企業性質、生產經營規模、就業人數、單位概況等情況。并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4.企業正常運營證明相關材料
包括企業經營場所證明材料、企業納稅證明、信用證明、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審計報告的復印件)等能夠證明企業正常運營的相關材料。
5.項目建設相關材料
(1)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所屬支持方向、建設性質、實施建設地址(提供建設地址GPS精準定位圖)、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立項文件、設計圖和效果圖等。
(2)項目建設內容及投資情況。包括自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完成的建設內容和投資情況、項目新增有效投資統計、新增有效投資相關佐證材料(相關合同、稅務發票、銀行支付憑證等復印件)等。
(3)第三方出具的申報項目投資審計報告。
(4)項目建設相關記錄。項目建設現場照片(基礎設施優化項目至少提供外觀全景圖、細節圖、新增設施設備圖、施工現場圖等圖片;數字化建設項目至少提供各主要平臺界面截圖、設計現場圖等,包括硬件建設內容的項目還應有系統平臺及終端硬件圖、安裝和調試現場圖等),圖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說明。
(5)質量驗收合格資料。基礎設施優化項目中的已竣工工程類和安裝類項目需提供質量驗收合格資料(不包括非政府投資主體內部驗收資料);設備采購類項目需提供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資料。數字化建設項目的配套硬件需提供質量檢驗合格相關證明;平臺建設、軟件開發等項目由申報單位提請區縣(市)商務部門組織驗收,重點對新增有效投資額完成情況進行核實,對照合同及方案設計書查看軟件功能是否實現,并出具項目現場驗收表(附件2)。
6.其他認為有必要的證明材料(例如證明建設道路、裝卸場坪等在市場占地范圍內的規劃圖紙等)。
7.補充說明。
(三)湖南湘江新區及區縣(市)商務、財政部門聯合推薦文件有關要求
湖南湘江新區及區縣(市)商務、財政部門應對轄區內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初審,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現場查勘核實。核實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具體情況、建設內容方向是否符合規定、是否享受過各級財政獎補資金、新增有效投資總額完成情況等,出具初審意見以及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考評計分情況,填寫推薦項目基本情況匯總表、現場驗收表等(附件1、2)。
(四)其他要求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編寫目錄和頁碼。
2.企業申報材料封面列明申報方向(包括市場基礎設施優化獎勵和市場數字化建設獎勵、優化升級綜合獎勵等3個方向),申報項目名稱,申報單位或單位名稱、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3.建設投資完成設施設備實物或軟件系統、建設合同、銀行公對公付款憑證(不含公對私、私對公、私對私的付款憑證)、正式發票一一對應,不相符的一律作核減處理。
4.所提供各類復印件、佐證文件等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裝訂成冊,一式2份。
三、申請程序和時間要求
(一)項目申報
商品市場將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向湖南湘江新區或區縣(市)商務部門提交企業申報項目材料。同步進入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進行注冊申報,申報日期不少于20個工作日,并根據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上傳相關電子文檔。申報提交的平臺電子文檔需和紙質資料保持一致。企業在平臺申報及紙質資料提交時間自2023年8月21日到2023年9月15日17時。逾期或未按規定報送的,視同自動放棄。
(二)初審推薦
湖南湘江新區、區縣(市)商務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轄區內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初審,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現場查勘核實,重點核查項目建設內容和新增有效投資總額完成情況,形成初審意見。對初審合格項目,由湖南湘江新區、區縣(市)商務和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于2023年9月21日前報送至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各一式一份),并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完成初審操作。企業申報項目材料同步于2023年9月21日前報送至市商務局(一式兩份)。初審意見和企業申報項目材料逾期未上報的不予受理。
(三)部門審核
市商務局對通過各區縣(市)初審的項目進行復審,并將審核合格的項目提交第三方評審。
(四)第三方評審
市商務局牽頭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經過復審的項目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五)政府審定
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申報項目的復核情況和第三方評審意見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六)結果公示
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將市政府批準的資金分配方案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長沙市商務局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滿后,由市商務局出具公示情況說明。
(七)集中撥付
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最終審定后的資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結果,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商品市場。
(八)績效評價
市商務局、湖南湘江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區縣(市)商務部門定期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自評,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四、其他相關要求
(一)湖南湘江新區和各區縣(市)商務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申報組織和初審工作,初審時應嚴格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符合要求,如因初審把關不嚴導致項目虛報等問題,將予以問責,并由項目所在地區縣(市)負責追回資金。資金撥付后,湖南湘江新區和各區縣(市)商務部門應做好獎補資金的績效評價。
(二)各申報單位根據相關要求進行申報,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各類財政資金,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發生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三)獲得本次獎補資金支持的申報單位須將獎補資金投入到市場建設和發展方面,必須專賬管理、單獨核算;必須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財政、審計、商務等部門對申報項目的監督監察,同時配合做好績效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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