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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農〔2018〕123號) 和《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部分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漁業發展補貼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農〔2021〕124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縣2022年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發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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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貼對象
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二、補貼依據及范圍
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面積為發放依據。對暫未確權到戶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發放補貼資金。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得給予補貼,對拋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同時,要加大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切實做到享受補貼農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三、補貼標準
根據省下達的補貼資金總量以及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面積測算確定,實行全縣統一的補貼標準。
四、實施步驟
(一)核定補貼面積
各鄉鎮(街道)要組織村(居)委會、村民小組入戶審核補貼面積,對補貼面積進行登記造冊、統計匯總。各村(居)委會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為農戶信息、確權耕地面積及符合補貼條件的面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公示無異議后,經鄉鎮(街道)財政所、確權辦負責人簽字確認,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3月25日前報送至縣農業農村局審核,并于4月28日前將農戶補貼信息錄入安徽財政惠農補貼管理發放系統。上報材料要嚴格按照《全縣農業支持保護補貼面積基礎信息表》固定模板,封皮、匯總表、到戶清冊不得更改格式,紙質版和電子版同時報送,電子版通過U盤報送。)
各鄉鎮(街道)要及時組織審核匯總各村上報的基礎信息表內容,并按時完成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基礎信息核實及上報工作。
(二)發放補貼資金
縣農業農村局對各鄉鎮(街道)上報的基礎信息表內容匯總審核確認后,提供給縣財政局作為發放補貼的依據。
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根據省下達的資金總量以及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總面積確定全縣統一的畝均補貼標準,由鄉鎮(街道)農經站將農戶補貼信息錄入安徽財政惠農補貼管理發放系統,經鄉鎮(街道)財政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審核后,由縣財政局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委托銀行,并通過“一卡通”社保卡將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到戶。
(三)信息動態管理
各鄉鎮(街道)及村要認真核對農戶信息錯漏、死亡、戶主變更、戶主重名等問題,及時動態調整農戶反饋的錯誤信息,確保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精準發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發放政策性強、任務重、時間緊,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領導,指定專人負責,積極穩妥推進補貼數據的收集、匯總、審核和錄入等工作,做好政策解釋及信訪維穩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核實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數據,向縣財政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和補貼發放清冊,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做好補貼資金發放和監管,落實相關工作經費。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各鄉鎮(街道)要通過會議、網絡、廣播、培訓、發放資料等形式宣傳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新政策,將補貼政策在補貼對象、面積認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調整變化宣傳到村到戶,讓基層干部和農民充分了解改革政策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在實施過程中,要主動與基層干部、群眾溝通交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三)做好資料存檔,信息及時公開。各鄉鎮(街道)、村(居)要建立農業補貼信息管理檔案,對列入補貼的農戶耕地承包面積登記造冊,建檔管理,做到補貼對象與耕地承包面積準確對應。補貼面積以村(居)為單位登記申報,鄉鎮(街道)審核后,要進行信息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明紀律規矩。各鄉鎮(街道)要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工作監督管理,堅決杜絕亂報、虛報、重報補貼面積和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對頂風違紀的,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數額較大、性質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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