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單從項目名稱上解讀該項目即需要企業建立自己的技術研究中心,其中省經信委硬性要求研究中心至少成立2年以上,既然是進行項目研究,所以項目就是對企業的研發人員,研究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新產品等),研究合作單位等進行相關考核。
1、對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省企業技術中心,給予通報表彰,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先推薦申請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2、對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和資金獎補,具體資金以當年政策為準,一般在20~70萬之間。
3、支持省企業技術中心承擔國家和省相關研發任務,按規定享受有關國家優惠政策。
(一)企業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且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業等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年銷售收入8000萬元以上。
(二)企業市場定位和發展目標明確,在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發展和競爭比較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業具有比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四)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技術創新基礎條件,以及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1. 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萬元;
2. 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五)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
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 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 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一)企業按照省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提出書面申請和編報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各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稅務和海關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及當年工作通知要求,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聯合行文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并將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及其申請材料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材料一式1份),同時抄報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
(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市和省直管縣推薦的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進行初評,并提出評價意見。
(四)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依據初評結果,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初評合格且評價得分70分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進行評審或現場核實,并對申報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內有關誠信、涉稅、通關等方面情況進行核查。
(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專家評審意見及核實核查情況等進行綜合評估后,擇優確定省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結果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受理申請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之內公布。
省企業技術中心實行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運行評價制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原則上每兩年組織一次對省企業技術中心的運行評價,評價材料主要包括省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評價表及其附表和相關的證明材料。非評價年度,省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只需要報送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
評價程序
(一)數據采集。省企業技術中心應于當年4月底前將評價材料報送到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并對技術中心評價材料真實性出具意見。
(二)數據初審。各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對省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并于5月底前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核查評價。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對省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查,依據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并形成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核查方式包括函詢、召開核查會和現場核查等。
評價結果
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90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評價得分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間為良好。
(三)評價得分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之間為合格。
(四)評價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合格:
1、材料弄虛作假并經查實;
2、逾期拒不報送評價材料;
3、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3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第六條(四)中規定的最低標準。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對評價結果進行審核確認并行文公布。
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從上報評價材料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公布。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一)運行評價不合格。
(二)主要由于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事故。
(三)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四)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五)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六)企業被依法終止。
因第(一)項所列原因被撤銷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各市、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2年內不得再次推薦該企業;
因第(二)至(五)項所列原因被撤銷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各市、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3年內不得再次推薦該企業申請省企業技術中心。
安徽臥濤自成立以來就開始代理企業技術中心項目,通過率高達90%,力爭將專業進行到底,在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材料中一定會體現以下幾點:
1、貴公司所在行業創新趨勢和特點,以及貴公司在該行業中的地位和競爭優勢。
2、貴公司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情況,包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基本情況、技術中心組織建設、技術中心創新機制建設、產學研合作創新機制建設、國際化創新合作網絡建設、企業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等。
3、創新活動開展情況,包括重點創新項目的組織實施、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開發等。
4、取得的主要創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術及自主知識產權情況,重點介紹相關技術成果對企業核心產品研發、核心競爭力提升的支撐作用,以及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
安徽臥濤匯聚了各個專業領域的人才,在代理企業技術中心過程中會全面反映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發展狀況,突出企業在技術創新方面的投入力度、產出效果和技術中心運行機制的有效性,以保證高效通過率。
10科技項目申報經驗
安徽臥濤專注“科技項目申報”體系,專注于為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量身打造一站式科技項目申報及知識產權代理服務。10年間服務公司服務范圍涵蓋機械、電子、化工、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
豐富的專家庫資源
合作專家 涵蓋機械、電子、化工、新材料、生物醫藥等多個行業領域。
自身資質優良
安徽臥濤公司先后被認定為“省級軟件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省級技術轉移中心”, 并承擔合肥市科技局“軟科學”項目(理論研究水平被專家肯定) ,資質優良。
團隊實力強大
目前團隊成員72名,其中博士2人,碩士12人,特騁專家2名,辦公場地1000平方。團隊實力強大,項目經驗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