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大數據企業是指在合肥市注冊,從事大數據存儲、大數據采集與管理、大數據分析與挖掘、大數據呈現和應用、傳統產業大數據融合,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
1、合肥市高新區對于首次認定為市大數據企業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2、鼓勵經市級認定的大數據企業圍繞智慧城市、區塊鏈、人工智能,加強業務驅動,開展場景應用創新。經市級備案,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開發智慧城市場景應用產品,且經專家委員會評審認定研發完成并上線運營的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3、鼓勵新認定大數據企業做大做強。對市級新認定的當年實際到位資本金達500萬、800萬、1000萬的大數據企業,視企業運營情況和貢獻程度等,分別給予50萬、80萬、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支持數據產業企業發展。經市級認定的,從事數據采集、加工處理、交易等數據資源服務,年度數據資源服務收入總額累計達500萬元、700萬元、1000萬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60萬元、70萬元一次性獎補。
二、具備從事大數據業務基礎設備條件和專門經營場所;
三、企業主營業務需在下列范圍內:
(1)大數據存儲(主要針對于大數據相關的硬件產品,包括數據采集、傳輸、網絡安全、服務器、存儲設備以及相關存儲管理軟件);
(2)大數據采集與管理(此類主要針對的是大數據的上游業務,主要包括數據收集、數據的預處理以及相關的數據評估、交易、托管等服務);
(3)大數據分析與挖掘(此類主要針對數據加工企業,專門對大數據進行分析、挖掘獲得有用信息,當然也包括數據咨詢服務,屬于大數據的中游業務);
(4)大數據呈現和應用(這里包括現在很火的大數據可視化服務以及各種基于大數據的應用產品及服務,比如交通大數據等等);
(5)傳統產業大數據融合(此類申報難度較高,主要針對那些利用大數據來為公司傳統產業帶來新的發展業務的企業)。
四、前項主營業務在(1)至(4)范圍內企業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大數據產品(或服務)銷售收入占公司年度總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2000萬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2000萬且小于4000萬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0%;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4000萬小于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15%;
(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12%;
此處需要強調的是,大數據產品(收入)占比必須由具有符合《辦法》要求的審計公司出具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占比專項審計報告。
五、前項主營業務為(5)類企業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大數據技術產品(服務)采購金額不低于公司年度營業成本的3%,或大數據技術研發費用不低于公司研發總費用的30%;
六、“信用合肥”綜合信用查詢中無不良記錄。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認定通知發出后,向所在縣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請書》、《擬認定大數據企業注冊登記表》、《擬認定大數據企業主要情況表》、《擬認定大數據企業主要產品匯總表》;
2、企業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3、加蓋國稅局業務受理章的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企業增值稅納稅表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請表;
4、主營業務在(1)至(4)范圍內企業提交近一個會計年度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可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5、主營業務為(5)類企業提交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報告、大數據技術服務采購合同、發票,或近一個會計年度大數據技術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及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縣區主管部門初審
各縣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于審核通過的出具推薦意見書并將企業申報材料提交市數據資源局進行復審,對于審核未通過的出具審核不通過情況說明并向未通過企業說明原因。
三、專家評議
市數據資源局規劃標準(產業發展)處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進行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
四、審查認定
市數據資源局規劃標準(產業發展)處結合專家組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待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大數據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市數據資源局規劃標準(產業發展)處核實處理。
臥濤在服務中很多企業咨詢需要提供合同和發票嗎?其實在申報時可以提供部分合同、發票作為大數據產品(服務)的證明材料,但這不是必須的;但是在后期認定成功后,補助資金兌現申請時,是需要提供大數據產品(服務)相關的所有發票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