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是指具有 “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特征的中小企業。
(一)專業化。中小企業專注核心業務,提高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為大中小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
(一)制造強省建設資金重點支持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并優先支持其爭取省及國家相關政策。、
(二)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根據綜合評價情況,擇優給予財政資金獎補(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具體以當年政策為準)。
(三)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對掛牌企業給予財政資金獎補(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
補助參考,具體以當年政策為準
安徽省 |
合肥市 |
蕪湖市 |
蚌埠市 |
馬鞍山市 |
淮南市 |
淮北市 |
銅陵市 |
安慶市 |
50萬 |
10萬 |
50萬 |
/ |
50%貼息最高不超過50萬 |
20萬 |
20萬 |
10萬 |
|
50萬(擇優) |
黃山市 |
阜陽市 |
宿州市 |
滁州市 |
六安市 |
宣城市 |
亳州市 |
池州市 |
10萬 |
/ |
/ |
20萬 |
30萬 |
30萬 |
20萬 |
10萬 |
(四)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重點投向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五)在產學研合作、管理咨詢、人才培訓、市場開拓等方面加強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服務。
(六)各市、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形式,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扶持。
1. 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三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規模以上的中小工業企業及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軟件信息技術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認證、研發設計、倉儲物流等)。
2. 原則上經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 各地重點培育的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骨干企業,在技術、市場、質量、效益等方面處于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具備先進性和示范性。最近兩年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15%以上。
4. 企業主業突出,堅持走專業化發展道路,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領域內達到全國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60%以上。
5. 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1項以上,并在生產中應用。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2%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請“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近三年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有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3. 在申請或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4. 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五)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文認定其為“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并頒發標牌。
有效期內的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未獲得獎補的均可參加擇優評選。
1. 連續經營三年以上且為規上工業企業;
2. 最近兩年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5%;
3. 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中小企業銷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 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1項以上;
5. 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超過2%;
6. 無安全、質量、環保、稅收懲罰和事故;
認定程序
1. 項目單位組織申報材料,向所在各市、直管縣經信委(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
2. 市級、縣級經信部門開展項目現場核查,縣(市、區,含直管縣)現場核查必須達100%,市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報項目(按子類分)的50%;
3. 各市、直管縣經信委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聯合向省經信委報送。中央企業、省屬企業項目實行屬地化管理,通過項目建設所在地市級經信委和財政局申報;
4. 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通過系統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
注意事項
1. 企業納入企業云平臺“企業生產運行檢測分析”,按月填報產品產銷存和主要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上報率;
2. 總資產、銷售收入、利潤率、研發費用、利潤總額、上繳稅金、從業人數的增長性;
3. 資產負債率保持在合理范圍內(負債率盡量保持60%左右,盡量不要高于70%);
4. 系統中每月填報企業財務數據(動態監控);
5. 已經通過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企業,只有參選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優才能獲得省財政資金50萬補助。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優需要評審公司財務業績、專利等基本情況,申報企業可提前做好數據規劃,以更加滿足評優的條件,提高評優成功的機會。